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史陈列馆剪影(六)

作者: 法协办    发布时间:2016-12-07  访问次数:8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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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院长:李静

李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级大法官。

李静,女,19634月生,汉族,山东乳山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838月参加工作,1986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主要经历:19799月至19838月,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学习。19838月至19879月,先后任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19879月至19907月,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907月至19952月,历任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业大分部副主任、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副处级审判员(其间:19944月至19952月挂职任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党委副书记)。19952月任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副区长。199712月至19993月,先后任共青团山东省淄博市委副书记、书记兼市青联主席。19993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20015月任山东省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机关党委书记。20047月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20051月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94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095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13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同月当选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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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虢锡
文章出处: 法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