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被执行人乘飞机遭拒主动还钱

作者: 汪新元 陈新舟    发布时间:2018-08-14  访问次数:3170

“陈法官,我马上偿还债务,请法院解除限制”。8月10日上午,孝昌法院周巷法庭法官接到被执行人潘某某打来的电话,他主动要求支付所欠吴某某劳务工资款5000元,并请求法院允许其乘坐飞机。

早在2016年,孝昌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潘某某支付原告吴某某劳务工资5000元,潘某某迟迟不给付。2017年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潘某某多次表示履行义务,但一直未落实。该院执行人员在查其无财产后终本结案,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社会活动。

当天,潘某某急需乘坐飞机见一位重要客户,却被告知由于失信无法乘坐飞机,他只好马上联系到孝昌法院法官,法官随后将执行内容和相关要求用短信发给潘某某,潘某某确认后委托其妻子到银行交完款项。至此,潘某某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得以乘坐飞机。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