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法官连夜行动,3小时成功扣留100余万

发布时间:2022-02-08  访问次数:2995

欠债不还,还企图转移财产,这种情况怎么办?1月29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获悉,为进行财产保全,法官们连夜行动,3小时内成功扣留100余万。

2021年8月,因合同纠纷,一食品公司诉武汉某商贸公司。在诉讼过程中,食品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被告账户余额仅11元,财产保全实效并未落到实处。

武昌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9日作出判决,判令商贸公司向食品公司返还保证金10万元以及合作经营报酬270万元,商贸公司不服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2022年1月27日晚,在案件正上诉移送案卷的关键时刻,食品公司诉讼代理人向武昌区法院反映,被告在第三方处有一笔到期债权,且为了规避查封,第三方正准备向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违规支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了解这一情况后,武昌区法院紧急调度。该院执行局干警连夜及时赶往第三方处,将冻结民事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到位,在3小时内成功扣留违规支付的100余万元。

“法院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以实际行动担当作为。”食品公司诉讼代理人李律师告诉记者,天气这么冷,法官们不辞辛苦,让企业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武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把“纸上判决”化作“真金白银”,下一步将严厉打击非法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

编辑: 蔡继涛 陆明
文章出处: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