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无授权售卖假冒品牌牛仔裤,商标侵权该如何赔偿?

编者按
电商创业门槛低、流量来得快,不少网店商家为牟利傍名牌、售卖假货。部分经营者以为只要辩称不知情,售假就无需担责,实则这类行为已涉嫌违法。
通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中,一店主未获品牌授权,擅自售卖假冒品牌牛仔裤,涉案销售额超45万元,最终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5万元。
经营无捷径,守法方行远。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尊重知识产权,才是电商从业者的立身之本。


某马公司依法持有“某马”系列注册商标,商标核定使用在服装、鞋帽等商品类别。经过多年市场运营与宣传推广,该品牌在服饰行业具备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李某某在电商平台经营男装店铺,在未获得某马公司任何官方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某马”商标进行店铺宣传引流,公开售卖假冒该品牌的男士牛仔裤。
某马公司发现侵权行为后,通过公证取证方式查实,涉案侵权商品累计销售4176件,销售金额达45万余元。
某马公司以李某某侵犯其商标专用权为由,向通城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李某某立即停止相关销售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经庭审比对证实,涉案商品多处细节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属于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合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被告未经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涉案商标并大规模售假,易导致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知名度、侵权销售规模、当事人主观过错及维权合理开支等多重因素,判令被告赔偿5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守法经营方能行稳致远,诚信立业才能基业长青。恪守诚信与合规是商家永续发展的立身之本。
商标侵权判定不以经营者主观知情为必备要件,从业者不能出示品牌授权、正规进货单据与合法货源的,即便辩称不知情,也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电商经营者应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观念,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严把货源查验关卡,妥善留存购销凭证,摒弃傍名牌、售假货、蹭流量等不法行径,以守法守信践行诚信准则,共同营造公平规范、风清气正的网络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