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合力,护碧水长流,助发展永续
——第四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圆满闭幕

初冬时节,江城武汉群贤毕至。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与长江沿线司法实务界代表齐聚东湖之滨,围绕长江司法保护主题展开深入研讨。11月23日,第四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湖北武汉圆满落下帷幕。闭幕式现场气氛庄重热烈。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刘晓鸣,长江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海宇,长江航运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弘,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正军,华中科技大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文劲宇先后致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闭幕式。

刘晓鸣在致辞中指出,湖北坚决扛牢生态大省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深化长江高水平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构筑起坚实的支撑。湖北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着眼服务中心大局,加快推动长江保护的配套立法和修法工作,依法开展司法监督,制定并实施《湖北省长江保护条例》,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排污口整治、禁渔制度等关键措施,推动建立流域综合治理机制。湖北法院设立覆盖长江流域湖北段的环资审判机构,打造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审判执行模式,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与兄弟省市共筑司法保护屏障,有力保障“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未来,湖北将织密流域保护制度网络,推动《长江保护法》配套法规落地见效;激活生态修复实践效能,推动司法判决更好地转化为生态实效;凝聚护江兴江强大合力,形成协同治理格局,完善“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王海宇指出,保障水上安全、保护水域清洁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海事最重要的职责与使命。近年来,长江海事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把“共抓大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首创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储存、交岸处置”的“零排放”治理模式,在长江干线实现全覆盖并向支流延伸,相继推动江苏、安徽、重庆、湖北颁布实施《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全面推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3万吨,协助推进“十年禁渔”,协同各方推动长江干线船舶污染防治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为全国内河防污治理贡献“长江方案”。面向未来,我们将始终坚持法治护航、始终坚持系统治理、始终坚持绿色智能,助力长江航运发展为世界内河水运绿色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陈弘指出,长航公安机关坚持打击与整治相结合,切实保护长江生态安全。持续强化涉江犯罪精准化打击,聚焦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组织开展“平安长江”等专项行动,侦破系列大案、要案,有效遏制涉江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不断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涉案财物处置专项检查,保障沿江企业合法权益。深化拓展执法监督智能化应用,汇聚近年来基层执法办案数据,研究执法质效管控系统,切实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效能。全力推动部门协作最大化联动,与司法机关密切协作,在公安机关设立巡回审判法庭,推动刑事审判简案快办,联合涉水行政部门建立水上安全共建区,确保“预防警务”走实走深。积极开展生态修复机制化探索,支持和配合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探索优化公益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生态补偿金的生态修复保障功能。

张正军指出,长江大保护是一项融生态修复、产业升级、文化赓续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必须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守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二是突出湖北发展战略,彰显法治实践的荆楚担当。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构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深化碳金融法治研究等举措,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三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激活环境法治的源头活水。强化使命担当,激励更多的优秀青年法治人才脱颖而出、建功立业,为长江大保护注入源头活水。湖北省法学会将持续搭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连心桥”,推动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长江保护法治共同体,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注入强大法治动能!

文劲宇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本次论坛深化了对“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定位的认识,探索了流域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凝聚了多元共治的法治合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好《长江保护法》,持续开展包括长江流域治理在内的环境法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工作,切实增强守护母亲河的政治自觉;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加快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体系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制度等过程中,形成高质量、有影响的研究成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要加强交流合作,持续探索合作机制,促进学术交流,更好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提升研究水平。

覃文萍在主持时指出,第四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是一场凝聚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合力的盛会,来自大江南北、五湖四海的同仁,共话长江司法保护新实践,共商流域现代化治理新路径,共同完成了一场兼具思想深度、实践温度与学术高度的法治盛宴。在全体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论坛坚持政治引领,凸显时代担当,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设置了主旨演讲,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背景下流域法治体系完善、“两山”转化路径与执法司法协同、长江大保护的法治实践与文化传承等主题开设分论坛,举办了相关新闻发布会,着力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论坛聚焦对策研究,研讨成果丰硕,汇聚了来自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及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进行主旨演讲,内容涵盖多个前沿领域,与会代表们围绕多个实质性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了众多具有深度、见地且可操作的解决方案,为后续成果转化奠定了坚实基础。论坛着力培青育才,构筑成长平台,通过举办“青年沙龙”活动,为青年学者与法官提供了展示与交流的舞台,活动还特邀知名期刊主编与大学教授进行现场点评指导,助力青年成长成才,相信在学术盛会的持续滋养下,青年一代必将在长江司法保护事业中稳步成长、贡献力量,同时也为这项事业的永续发展注入长久活力。
我们将带着此次论坛的丰硕成果与殷切期许,将共识转化为行动,将智慧凝聚为力量,持续深耕长江大保护司法理论与实践,共同守护“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王兴於,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长江海商法学会会长李群星,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等领导和嘉宾出席闭幕式。
在闭幕式前举行的集中交流环节,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刘静、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帮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尤明青分别就三个分论坛的研讨情况进行分享交流。昆山杜克大学环境政策荷兰籍助理教授、当代中国研究中心联合主任杜蜜珂(Annemieke van den Dool)也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该环节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国华主持。
至此,第四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顺利闭幕。
万古长江,奔流不息;司法护江,久久为功。我们愿以法治之力,聚各方之智,让一江清水绵延后世、让两岸青山惠泽人民,共筑“江清岸绿、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的生态图景,让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永续长流。
期待明年再相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