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对法官说谎会有什么后果?看看他们就知道了……

发布时间:2022-12-12  访问次数:87586

原告:被告没来,法官就会听我信口胡说了……

申诉人(原审被告):法官你案子判错了,我这儿有证据……

法官:虚假陈述?逾期举证?统统罚!

近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出首张妨害民事诉讼“诚信罚单”,两起涉虚假诉讼案件的3名当事人最终为自己在民事诉讼中虚假陈述、逾期举证的不诚信行为买了单。

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案情是这样的

2019年8月,陈某某、李某某凭着夏某某给他们出具的借条,将夏某某起诉到梁子湖区人民法院,要求夏某某及其开办的公司偿还借款及利息。夏某某接到法院举证通知书和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既不按期提交证据,也不到庭应诉。庭审时,法官询问陈某某、李某某借款偿还情况,二人故意向法庭作虚假陈述,隐瞒案件事实真相,谎称对方未偿还借款。法官据此判决夏某某及其开办的公司向陈某某、李某某偿还借款及利息。此后,夏某某及其开办的公司没有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

直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夏某某才向检察机关申诉,称其向陈某某的借款已还清,向李某某借款已部分偿还,并提交了证据,检察机关遂建议法院再审。2022年10月,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查明了案件真实情况,并纠正了原错误判决。

鉴于陈某某、李某某在案件审理时故意向法庭作虚假陈述,隐瞒案件事实真相,导致法院未能准确查明案情并作出错误判决,二人的行为既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妨害了民事诉讼,分别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夏某某不积极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且逾期举证,妨碍民事诉讼正常秩序,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3名当事人均自愿接受处罚,并诚心悔过。

法官有话对你说

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而不立,国无信而不兴。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存续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原则。虚假陈述、捏造事实、逾期举证等民事不诚信行为,既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扰乱了司法秩序,又破坏了社会诚信,不仅不会“胜诉”,还可能面临严厉的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甚至构成虚假诉讼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广大诉讼参与人应当恪守道德底线、遵守法律规定,诚信参与诉讼,依法行使诉权,在法律的规范内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些法律常识了解一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12月24日修正,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10月14日修正,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对逾期提供证据的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可以结合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主观过错程度、导致诉讼迟延的情况、诉讼标的金额等因素,确定罚款数额。

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编辑: 洪佳兴
文章出处: 梁子湖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