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为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审判机关新的更大贡献
——游劝荣院长在湖北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0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345973件,结案1194784件,同比分别上升42.53%和36.17%。全省法院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化解疫后综合征、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推进长江大保护、人民法庭建设等经验做法得到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89个集体和106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和通报表扬。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案件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配套制定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领域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引,形成全方位保护和服务市场主体的制度体系。千方百计保护市场主体,着力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011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依法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审结民商事案件620668件。加强对守法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依法对85名审判阶段在押的企业经营者变更强制措施,对3名涉案企业经营者依法宣告无罪。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执结涉小微企业案件788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5.8亿元,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坚持刀刃向内,大力整治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建立投诉联动工作机制,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对排名靠后的法院院长通报约谈,公布“红黑榜”案例35个,向全社会传递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8285件,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凑不漏,全省法院一、二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91件,执行到位“黑财”53.23亿元,总体执行到位率90.15%。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案件687件。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宣告30名被告人无罪。
全力以赴化解疫后综合征
主动应对疫后案件激增的复杂形势,落实服务复工复产27项司法措施和62条涉疫纠纷案件处理工作指引,紧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领域,着力化解疫后综合征,妥善处理合同履行、债务偿还、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362514件,加快修复涉疫经济社会关系。全力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16701件;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理相关案件2555件,守牢平安稳定底线。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民生领域案件78611件。坚持“房住不炒”,审结涉房纠纷案件49266件。助力落实“双减政策”,妥善审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1889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妥善审理医疗纠纷案件1567件。依法保障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省三级法院均启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861个调解组织、4650名调解人员入驻参与调解,调解案件306662件,调解成功率达72.41%。
聚力共抓长江大保护
认真实施长江保护法,推动设立长江生态法院,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司法行动,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660件,助力“一江清水向东流”。会同河南、陕西高院开展环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组织省内法院建立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保障“一库净水往北送”。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出台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进人民法庭布局调整,在农村地区建设352个综合性法庭,推动司法服务全覆盖;推进186个城区城郊法庭专业化转型,实现城乡法庭差异化分工、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为基层法院申请增加编制74名、增核法官员额334个,选派优秀年轻干警到人民法庭工作,全省“80后”法庭庭长比例占50%以上,将人民法庭打造为人才培养基地。
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启用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全面运行 “收转发E中心”、邮政集约送达机制,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相互融合,实现跨域立案100%全覆盖,调解、送达100%全流程在线,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诉讼事务。全省法院完成电子送达101.31万次,相关诉讼事项平均办理时长少于2天,服务满意度达99.62%。
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
建立全省案件监管中心,全面修订《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对监督不力造成案件质量瑕疵的追责问责。制定《关于加强审判执行权力制约监督的工作要求》,提高二审案件开庭率,从严掌握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程序,加大提级执行力度,避免因程序空转导致“案结事不了”。组织516名员额法官轮岗交流,对471名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易岗任职。强化外部法律监督,出台“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推动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充分发挥律师监督作用的意见”,邀请律师到审判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为律师监督提供更多履职平台。
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
坚持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相结合,大力宣传杨军等先进典型,开展以案为戒教育活动,确保全员全面深刻受教育。整治司法领域顽瘴痼疾,制定“6+1+N”司法领域顽瘴痼疾整治方案,将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问题一并纳入整治范围,先后排查涉营商环境案件77496件,评查重点案件5463件,顽瘴痼疾突出问题整改率达到90%以上。对全省法院近三十年办理的54万余件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逐案清查,彻底纠正“纸面服刑”。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推出为民办实事项目1445件,其中院长领衔主办257件。针对当事人缴退诉讼费“法院、银行两头跑”的问题,开发专门平台,实现诉讼费缴退“码上办”,完成在线缴退费264450笔,涉及金额10.32亿元。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坚决整治年底不立案,去年12月立案10.67万件,同比上升210%。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全省中级法院院长“70后”比例达到50%,基层法院院长“80后”比例达到35%。对仙桃、潜江、天门法院班子成员进行交叉任职,探索建立政法机关重要副职常态化异地交流机制。
一年来,全省法院用服务大局书写忠诚,用司法为民诠释担当,用公正司法彰显使命,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
游劝荣院长表示,2022年,湖北全省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加强自身建设,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忠诚担当、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努力为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审判机关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