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清算助力经营异常企业有序退出

发布时间:2023-07-26  访问次数:9125

 “破产清算程序完成,正式退出市场!”近日,随着法槌落下,黄冈5家公司先后完成破产清算,成为黄冈中院联合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以来首批退出市场的企业。

 上述5家公司因种种原因,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长期停业停产,但未主动办理注销手续,处于经营异常状态。如果这样经营异常企业大量存在,既占用资源,又会阻碍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为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秩序,有效释放生产要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黄冈中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联合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对接机制的工作方案》,从筛选程序、申请程序、清算审理、注销登记等四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推出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推动经营异常企业有序退市。

双向筛选

把好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入口关

 在经营异常企业选定方式上采取双向筛选模式,由法院与市场监管局共同筛选经营异常企业。市场监管局对吊销未注销等经营异常企业建立备选库,定期向法院通报经营异常企业情况,并按一定比例提供拟强制进行清算的备选企业名单。备选企业名单重点审查失联、长期停业等吊销未注销且超过3年的经营异常企业。法院在收到备选企业名单后,对备选企业的财产及债权债务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核查,最终确定当期进行清算的企业名单。双重筛查,确保精准识别筛查出符合清算条件的经营异常企业。

优化程序

抓实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推进关

 优化公益清算申请程序,明确公益清算地域管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市场监管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申请时只需提供《申请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信息及证明文件。优化公益清算审理程序,指定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清算组时,可根据案件疑难程度,将一定数量的案件一次性指定给同一机构办理,该批案件可视为一件破产案件进行案件上限管理。法院应当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十五日内裁定受理,并指定清算组,案件一般适用简化审在三个月内结案。

精简流程

畅通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关

 对法院依法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强制清算组或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企业的登记机关(含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无需经过公告程序。企业清算组或企业管理人在申请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最大程度、最快速度方便经营异常企业退出。

 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在黄冈市推行以来,黄冈两级法院已受理一批强制清算案件,其中15件转破产清算程序,1件转破产重整程序,15家企业已完成强制清算程序,顺利退出市场。



编辑: 蔡继涛 曹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