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荆楚审判文明之师
——游劝荣为党纪学习教育讲授专题党课

作者: 陆 明    发布时间:2024-06-26  访问次数:6696

微信图片_20240626135531.jpg          为认真落实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推动湖北省法院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6月25日上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以“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荆楚审判文明之师”为题,为省法院机关及直属法院全体干警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微信图片_20240626135536.jpg          游劝荣指出,铁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和光荣传统,是党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党内团结统一、始终得到人民拥护的根本要求,是党的生命线。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重要保障,是应对国际国内环境复杂变化的现实需要,也是履行政法部门职能的必然要求,是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举措,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各级法院干警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紧迫性和针对性,严守“六大纪律”,准确把握目标要求,以严明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游劝荣强调,党的政治纪律,是各项纪律之“纲”。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遵守各项审判工作纪律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以新修订的《条例》为重点,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把“六大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做到时时对表、事事对标。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特别是把与审判工作、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规定内化为言行准则,为推动全省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努力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局、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游劝荣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对照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努力通过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荆楚审判文明之师。一是要筑牢政治忠诚。人民法院作为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肩负维护宪法法律尊严的重要职责,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将纸面上的法律变成社会生活的现实。二是要强化组织观念。党员干警不仅要在组织上入党,更要在思想上入党。党员干警只有自觉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恪守组织原则,立身处事才能保持定力、干事创业才能不偏方向、职业生涯才能行稳致远。三是要养成遵规守纪习惯。遵规守纪不仅要靠监管,更要靠自觉。党员干警要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培养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把他律转换为自律,把约束转换为自觉,方能用好审判权力,履行好肩负职责。四是要营造学纪守纪氛围。要在全省法院系统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五是要激发干事创业强大动力。要推动党员干警将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焕发出来的学习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六是要加强学习成果转化。把学习成效落实到履行岗位职责上来、落实到司法办案中去,把高质高效完成司法办案任务作为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最终标准,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游劝荣强调,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党纪学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更要发挥“关键作用”、树立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党员干警遵规守纪、干事创业,不断淬炼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职能作用,以有力的监督推动更高质量的司法公正。各级法院党组、专班,特别是省法院党组、专班要切实扛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专题党课。

 会议以视频形式进行。省法院机关设主会场,各直属法院设分会场。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