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任院长 张思卿

作者: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6-25  访问次数:126345

   

    1932年8月生,汉族,河南洛阳人,195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3月参加工作,相当高中学历。1949年至1952年河南省新郑县支前司令部谢庄供应站工作员,华中支前司令部通城供应站、南襄办事处工作员,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南分署收发员,中南土改工作队广西平乐县分队副队长、工作组组长。1952年至1954年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南分署科员、调查员。1954年至1955年最高人民检察署东北工作团副组长、助审员。1955年至1966年长江水上运输检察院检察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党组秘书、秘书科长。1966年至1969年“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后下放“五七”干校劳动。1969年至1973年湖北省公安机关军管会审批组工作。1973年至1974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1974年至1983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1983年至1985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武警湖北总队第一政委,省委常委兼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1985年至198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1988年至199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1991年12月明确为正部长级)、检察委员会委员。1993年至199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1998年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2003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第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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