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园地】使命勇担当 忠诚铸警魂

——记洪湖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党支部
作者: 彭涛    发布时间:2019-11-08  访问次数:11365

洪湖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现有法警24人,其中在编法警13人,雇员制、聘用制法警11人,女法警4人,平均年龄35岁,是一支年轻而富有朝气的队伍,是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队伍,是一支绝对忠诚的队伍。自建队以来,全体法警牢记入警初心,勇于担当作为,为洪湖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先后被评为全省法警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系统模范单位,在最高法院组织的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考核验收中被评为优胜单位,多次被评为地市级以上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2018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单位”。

修身治队 打造对党绝对忠诚法警铁军

洪湖法院法警大队党支部始终坚持政治建警,将党建工作作为警队建设的生命线。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警务”工作思路,加强组织建设,在大队上建立了党支部,在中队成立了党组小组,从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做起,认真开展各类党组织生活,确保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始终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的方针,把思想教育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定期举行重温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入警誓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三比三促三争创”、“做合格司法警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等,进一步坚定法警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切实打牢司法警察的政治思想根基,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积极参加精准扶贫、“平安洪湖”赤卫队巡逻、公祭日缅怀先烈、文明交通劝导、“保护母亲河”志愿行动、义务植树、义务献血、国防教育军事实践日、“七一”诗文诵读、演讲比赛等多种实践活动,培养干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不断增强队伍活力和凝聚力,充分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风采。

规范管理 实现警务安保现代化科学化

多年来,洪湖法院法警大队党支部始终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作为规范管理的依据,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考勤管理、安全防范、值庭巡庭、应急处突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岗亭值班职责、安检人员职责、值班和巡庭干警职责及带班队长职责,通过严格管理,狠抓落实,逐步实现内部管理制度化,执行任务军事化。为消除安防隐患,做到未雨绸缪,院机关通过改造建设,设立了当事人和法官通道,实行安检关口前移、人车分流的封闭式管理模式。洪湖法院法警大队党支部还建立了“逢进必检、逢庭必检、队长巡逻、应急处突”机制,采取“人防+技防+物防”方式,加强安防力度。先后增添身份证识别仪、手持探测仪、X光检测机和各类警务装备,建立无死角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和“110”一键报警系统,队长、中队长坚持每天定期进行巡庭巡岗,“平安洪湖赤卫队”不定期巡逻,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暴力事件的发生。针对基层法庭安防薄弱问题,洪湖法院法警大队党支部坚持警力下沉,为5个派出法庭各配备了1名法警,法庭如有重大隐患案件,将增派警力加强安保,全力保障法庭庭审安全万无一失。面对日益繁重的警务保障工作和愈发严峻的执法环境,洪湖法院法警大队党支部严格执行训练计划,练就过硬本领,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高效服务保障奠定基础。洪湖法院法警大队党支部平均每年安保动用警力2600余人次,进行安检1.3万余人次,调解庭前纠纷20余起,未发生一次安全事故。

强化服务 为审判执行提供强有力保障

洪湖法院法警大队党支部始终坚持服从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保障审判执行为目标,全力做好各项警务保障工作。在曹易斌等41人诈骗罪案(即“705”案)中警务保障任务重,洪湖法院法警大队党支部在省高院法警总队、荆州中院指导下及全院通力配合下,通过一系列周密部署和精心落实,圆满出色地完成了该案各项安保任务,得到了省高院法警总队领导的表扬。在总结积累了重大警务保障活动经验后,洪湖法院法警大队党支部又成功保障了“11.04”长江非法采砂涉黑命案审判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该涉黑案警务保障工作的“洪湖经验”成为荆州各兄弟法院参考的范本。在法院奋力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中,洪湖法院法警大队党支部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从加强司法警察配合执行工作入手,在执行局申请用警时作到随叫随到,随时出警,在装备、警力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与执行干警并肩作战,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辞辛苦,共协助执行出警近400余人次,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

 


编辑: 陈群安 李珮珮
文章出处: 省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