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作 把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做好做实
——湖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肖红梅一行来省法院调研

作者: 陆 明    发布时间:2024-03-15  访问次数: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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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4日上午,湖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肖红梅一行来省法院走访调研,就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交流。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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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人民法院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游劝荣要求,一是要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问题研究。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看起来清晰具体,但实际情况非常复杂,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做好调查研究。要根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现状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紧扣党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新要求,结合省妇联的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司法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为法治湖北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贡献力量。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合力打造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湖北品牌。要呼应省妇联工作要求,围绕“四个一批”工作目标,争先创优,打造高质量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项目,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形成一批在全国甚至全球有影响力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品牌。三是各级法院党组,特别是基层法院党组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直接关系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实现,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把维权关爱工作做得更细、做得更暖。四是要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合作机制。省法院与省妇联要巩固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完善议事协商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干部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女法官协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等群团组织服务家事审判工作、服务女性自立自强作用,共同构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大格局。

 游劝荣表示,全省法院女干警中有很多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积极力量,妇联既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组织,也是法院女干警的组织,希望省妇联更多地关心和支持法院女干警的人才培养工作,帮助推树巾帼榜样,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传递法治正能量。他同时表示希望妇联组织发挥接触面广、对法院工作比较了解的优势,加强对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帮助和监督,共同为推进平安家庭、法治湖北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介绍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司法保障暨“平安家庭”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旗介绍湖北女法官协会和女职工委员会有关工作情况。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秦莉,省妇联和省法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