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模范看齐 | 李伟:平凡岗位践使命 细微之处显匠心

发布时间:2023-04-24  访问次数:49947

 李伟,男,汉族,1982年10月出生,山东莘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2007年10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李伟同志在行政审判岗位上工作了15年时间,一贯表现出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和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自觉践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以过硬的政治素质、高超的专业素养和任劳任怨、甘于奉献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人民群众普遍赞誉。曾荣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个人一等功等一次。2022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立场坚定

自觉提高站位服务大局

 李伟始终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湖北建设,找准司法审判服务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勇挑重担,从无怨言,将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自2020年初武汉发生新冠疫肺炎疫情之后,李伟一边积极参加党员突击队执勤任务,一边接受单位指派,快速完成了《关于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行政审判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为全省涉疫行政争议的妥善处置梳理出基本原则和主要方针,有力维护了社会面的总体稳定。

 李伟立足审判实际,深入研究思考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的问题,连续多年主笔撰写全省行政审判白皮书,归纳分析在行政审判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2021年,他撰写的《2020年度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将报告全文转发至各市州,要求各地对号入座、深入反思、抓好整改,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精研业务

为行政审判工作倾注心血

 李伟长期从事行政审判工作,2018年重新入额后,办理各类行政案件逾千件,无被改判发回案件,无重大申诉信访情况。

 在办案工作中,他一方面严守审判纪律,公正廉洁司法,另一方面戒骄戒躁,潜心钻研业务、磨练技能,在办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案件的同时,还完成了一批有价值的业务调研成果。他撰写的《某公司、某某公司诉市国土资源局、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案》《“实际控制状态”及其在房屋征收行政案件中的运用——余某某诉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案例分析两度荣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撰写的(2018)鄂行终964号行政判决书入选“第三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办理的某配件厂诉某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涉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连续两次荣获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

 针对近几年行政审判中出现的类案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李伟利用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带领行政审判业务骨干对房屋征收补偿案件开展全面调研,主持完成了相关案例指引并下发全省各级法院。积极投入本省典型行政案例的收集整理工作,近年来陆续完成了涉营商环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典型案例的筛选、编撰及申报工作,其中某公司诉某市人民政府、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某公司诉某市人民政府、某省人民政府解除行政协议及行政复议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协议典型案例”,有力推广了湖北行政审判经验。

关注民生

努力实践为民司法根本宗旨

 在审判工作中,李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要,致力于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

 在办理汤某诉某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及该区政府征收补偿协议一案过程中,把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多次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最终让行政机关为年近九十的当事人汤某提供了理想的置换房,并依法退还了房屋差价,汤某主动撤诉。

 在审理某公司诉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该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他发现,因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该公司开发楼盘的近700户业主迟迟不能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还导致该公司因违约而遭受其他经济损失,遂积极开展多轮协调工作,向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示不依法履职将可能导致的社会稳定风险,最终促使该局为业主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分户登记,该公司自愿撤诉。

 在办理两家天然气公司与某县住建局一起特许经营协议纠纷一案过程中,李伟赶赴该县,经过近8个小时的沟通、协调和劝导,顺利促成两家公司就天然气经营范围和后期合作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谅解备忘录、和解协议并申请撤诉,不仅使这起迁延五年多时间的纠纷成功“破局”,也使该县的天然气供应市场秩序得以规范,实现了惠民惠企的办案效果。


编辑: 蔡继涛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