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赢”商(8)| 全省首家!“十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专业调解委员会及危困企业识别挽救中心”挂牌

发布时间:2024-05-17  访问次数:1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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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十堰市举办破产管理人协会专业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现场为“十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专业调解委员会”“危困企业识别挽救中心”揭牌。

十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专业调解委员会成立及危困企业识别挽救中心挂牌,标志着十堰市破产审判工作在诉源治理以及精准识别、有效救助危困企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专业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极大地调动管理人办理“无产可破”案件的积极性并协助中院在破产案件审判过程中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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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十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专业调解委员会自提议设立到公开选聘45名专业调解员,共历时近6个月时间,是全国范围内首个由破产管理人协会自主设立、专门聚焦于破产纠纷调解的组织,也是十堰市拓宽破产审判诉源治理渠道、积极探索涉企纠纷多元化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开创性举措,下一步将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专业调解委员会正式启动运作后,十堰中院受理的破产衍生诉讼及其他相关诉讼案件,将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专业调解委员会推送。同时,危困企业识别挽救中心将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对中小微企业的保护功能,及时甄别出具有拯救价值和可能性的危困企业,建立必要的庭前引导、协调制度,依法导入庭外和解、庭外重组、庭内预重整、重整程序,引导企业尽早把握企业挽救时机,从源头上降低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市场资源重新配置的选择成本。

设立专业调解委员会和危困企业识别挽救中心,是十堰法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更是人民法院促进预重整制度规范化的积极探索。通过充分发挥专业调解委员会在预防和化解纠纷中的行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将实现高质效破产审判工作、联调联动多元解纷机制和创新诉源治理机制有机结合,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对人民法院形成资源聚合、便捷高效的办理破产新模式,提升“僵尸企业”出清、危困企业“挽救”效能,增强社会资源、市场资源配置等方面有重大意义。


编辑: 邓昭玲 胡振琪
文章出处: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