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 推动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湖北省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

作者: 柯学文    发布时间:2022-10-14  访问次数:9455

10月10日上午,湖北省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深入分析当前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拉练检查中发现的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质效的措施。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认真听取有关同志的工作汇报和发言后,游劝荣对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深入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民事审判职能充分发挥,特别是以拉练检查和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在民事案件持续增长态势下,较好地完成了民事审判各项工作任务,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游劝荣强调,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各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关注焦点,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民事审判质量的高与低、好与坏事关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事关人民法院的形象。从拉练检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还存在着省法院指导职能发挥不够、示范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和短板。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民事审判工作各方面,深入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推动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游劝荣要求:

一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经济发展环境,要把民事审判作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阵地,最大限度降低司法诉讼成本,将审判工作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千方百计服务好企业发展。

二要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诉源治理,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坚持案结事了人和,切实把矛盾纠纷尽量解决在起纷之初,化解于未萌之时,节约司法资源,避免程序空转,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三要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严格落实院、庭长监管职责,既要严格落实对四类案件的有力监管,也要毫不放松地加强对四类案件之外的其他案件监管;既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推动律师辩护意见更好地进入审理和裁判之中,也要加强内部监督和自我监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要坚持预防在先、治病救人的原则,严格落实“一案双查”,适时公布有典型意义的代表性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四要坚持能动司法。主动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前沿,履行好服务大局的司法职能,坚持能动司法,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长江大保护”和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湖北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司法力量。

五要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全省法院民事审判法官和广大干警要全面加强业务学习,既要加强民法典的研究学习,也要加强有关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结构、开拓思维视野,努力提升审判办案的能力水平,强化理论研究,努力办精品案件、出有影响力的调研成果。

六要优化审判工作机制。面对案件大幅增长和案多人少的态势,坚持内部挖潜,优化人员配置,优化审判运行机制,特别是用足用好信息化建设成果,推进智慧法院、智能法院建设,助推审判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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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副院长周佳念主持座谈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建新,省法院二级高级法官王功荣出席座谈会。省法院民事审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有关工作情况,部分干警代表作专题发言。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民事审判部门全体干警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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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蔡继涛 李菲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