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

作者: 陆 明    发布时间:2024-04-23  访问次数:12241

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湖北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

0.jpg          4月22日,湖北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1.png          会议指出,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是在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讲话精神,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作出系统安排部署,为湖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描绘了蓝图、指明了方向。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不折不扣地将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会议强调,要做实为大局服务,以依法能动履职保障和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全省法院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服务大局中找准法院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要进一步深化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认识和把握,准确理解“五个功能定位”“五个以”和“五个一”的具体要求,结合法院职能定位和自身实际,明思路、谋举措、重实干,因地制宜创新手段,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公共安全治理、加强金融法治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流域综合治理、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等,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流域综合治理。要围绕《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深入思考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中部地区重要战略支点中湖北法院该做什么、能做什么、要做什么。要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省委工作要求,围绕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部署,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研究出台更多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办理一批典型性和引领性案件,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确保发展战略落实落地。要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具体化、案件化,深化做实涉案企业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畅通商事解纷便民通道、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创新发展等重点举措,稳定市场主体法治预期,以高质量司法打造湖北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流域综合治理明确并守住安全底线,聚焦长江高水平保护和生态环境安全,筑牢流域水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司法防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扛牢主体责任,锚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目标定位,聚焦省委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忠诚履职担当、认真尽职尽责。要找准目标、明晰路径,细化思路举措,因地制宜、因院制宜,找到路子、创新手段,找准贯彻落实的载体和抓手,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紧密结合起来,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省法院院领导、厅级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