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工作推进会在汉召开

作者: 李俊明    发布时间:2022-11-07  访问次数:110174

扫黑除恶

重拳出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组指导意见、全国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全省法院工作成效,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推动湖北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深入开展,11月4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工作推进会。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出席会议并就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秋隆出席会议并对黑恶案件涉案财产执行工作提出要求。

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姚智明、省法院一级高级法官武星通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全省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情况和黑财执行情况。荆门中院、咸宁中院、襄阳中院、十堰中院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由省法院一级高级法官刘勇主持。

会议指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全省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责任,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办好“十件实事”、落实“十大机制”为抓手,扎实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会议强调

当前国际国内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诸多风险矛盾叠加,维护政治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省法院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要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上来,高标准完成各项硬任务,持之以恒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会议要求

要坚持统筹推进,着力加快涉黑恶案件审判进度。对于带有黑恶苗头以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必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形成有力震慑。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要打通难点堵点,切实提升“黑财”执行效能。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将“黑财清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领导,会同公安、检察、财政等部门,分类施策,逐个破解。要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和庭审作用,探索建立机制、畅通“绿色通道”、完善信息共享,实现审、立、执无缝对接,切实加快执行进程。要突出法治引领,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学法用法讲法的重要意义,并将其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保持学习热度,推动成果转化。要着眼“长效常治”,助力社会治理成效整体提升。要时刻紧盯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查找社会治安乱点乱象,排查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线索,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司法建议。要进一步加强行业整治,对易与黑恶势力伴生的“黄赌毒骗”以及垄断经营、欺行霸市、恃强凌弱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不间断地打击整治,促进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好转。要加强专业建设,打造涉黑恶案件审判执行过硬队伍。全省各级法院的分管院领导和庭长要发挥好“头雁”作用,主动担任涉黑恶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长、承办人、执行负责人。要加强“智库”建设,在辖区内选配一批法律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的扫黑除恶审判专家,组织开展审判指导、专题调研、教学培训工作。要做好力量调配,注重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尖刀”作用。

此次推进会以视频会议方式举行。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扫黑办、刑事审判庭、执行庭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会,各中、基层院分管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刑事审判庭、执行局主要负责人及扫黑办成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编辑: 韩奇君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