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到宜昌视察人民法庭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07  访问次数:3064

 时维九月,大地流金。9月4日至5日,来自武汉、襄阳、十堰、荆门、鄂州、恩施、随州、神农架、宜昌等地22名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到宜昌视察人民法庭建设,检查调研《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围绕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建言献策。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省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洪爵,宜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杨卫华,宜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惠波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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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委员实地查看了宜昌三峡坝区法院白洋法庭和秭归法院茅坪法庭,先后视察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建设、法律志愿服务站等阵地,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的方式深入了解了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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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代表委员结合视察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畅谈感悟、建言献策。大家充分肯定了湖北法院在贯彻落实《决定》的工作成绩,并就加大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加强调解组织业务培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等方面纷纷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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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后,肖笛表示,人民法庭取得的实质性成效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人大及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人民法庭是法院组织体系中的底层建筑,在深度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是践行枫桥式工作经验、化解矛盾纠纷的兜底工程。《决定》的出台,为新时代湖北人民法庭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全省法院将牢牢把握这一重要契机和历史机遇,认真研究、落实好意见建议,一丝不苟抓好《决定》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围绕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擦亮司法为民底色品格,肩负责任使命,不负各界所托,努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以强有力的举措进一步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为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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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卫华表示,宜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积极保障“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希望全市法院以此次视察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助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宜昌样本,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宜昌贡献。

 

编辑: 蔡蕾 曹波
文章出处: 省法院办公室、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