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着力打造“清廉法院”
——省法院党组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
1月26日下午,省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对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遵循。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明确要求进一步增强坚持自我革命、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革命性锻造的自觉和担当,着力建设清廉湖北。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重要历史经验,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治院的政治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着力打造“清廉法院”,为“清廉湖北”建设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既承担着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也对自身反腐败建设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春节将至,“节点”就是“考点”,全省法院干警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警钟长鸣,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筑牢廉洁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四风”问题,把好“廉洁关”,过个“清廉年”。
省法院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出席会议,省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和院机关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