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打造科创金融司法服务品牌
编者按
9月3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开对外发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 服务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意见》。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徐艺围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打造科创金融司法服务品牌”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金融是科创企业发展的重要助推力量。近年来,湖北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定位,聚焦科创企业金融司法需求,充分发挥金融审判护航、规制、赋能作用。我们主要从履职办案、专业化队伍建设、制度保障、机制创新4个方面精准发力,为科创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强化科创企业融资司法保障。近3年来,湖北法院共受理涉企金融纠纷案件464495件,标的金额3222.92亿元。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我们注重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导和价值引领作用,积极服务金融创新,找准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之间的平衡点。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适用,坚持“穿透式审判”思维,重点研判司法办案对科创企业经营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依法认定新类型担保的法律效力,推动融资租赁、保理等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有效拓宽科创企业融资和担保方式,支持和保障科创企业发展各项金融政策落实落地。
二是推进科创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在科创企业集中、案件审判需求大的部分法院设置专门的金融审判庭,或明确一个法庭专门审理金融案件,为科创企业提供精准金融司法服务。目前,全省法院因地制宜推进专业审判组织落地,初步形成了“中院统筹指导+基层一庭一品”的专业化审判格局。全省辖区内共9家基层法院、1家中级人民法院已经设置专业金融审判庭,其他法院均组建金融专业审判团队,配备专职审判力量,深耕专业化方向,打造服务科创企业高素质金融审判队伍。
三是拓宽科创企业融资发展渠道。近年来,省法院先后发布《湖北法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审判白皮书》《关于加大司法支持力度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调研报告及典型案例》,聚焦科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明确科创企业尤其是中小微科创企业融资领域法律适用及理念导向,进一步加大司法支持力度,依法助力拓宽融资渠道。今年4月,省法院与省委金融办、人行湖北省分行签署《协同推进破产重整企业融资合作备忘录》,着力消除破产重整科创企业融资障碍,助力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创企业正常开展经营、合理获得融资、公平参与竞争、顺利转型升级。
四是打造科创金融司法服务品牌。全省法院聚焦做深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致力于推动司法服务与科创金融等产业深度融合,既有力防范金融风险,又通过机制创新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巩固壮大科创企业等实体经济载体。指导全省多家基层法院积极探索“金融纠纷案件多元解纷”、试点运行“涉企金融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持续深化“金融司法联动协同”等金融纠纷化解机制,强化多元协同治理功效,在服务金融创新实践需求的同时,努力打造科创金融司法品牌,多项机制创新成果被列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并在全省复制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以机制创新持续降低金融纠纷解纷成本,帮助科创企业专心经营创新赛道,为区域科创金融能级提升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