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任院长 马良(原名刘伯华)

作者: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6-25  访问次数:117195

   

    1920年出生,汉族,河北省玉田县人,初中文化。1940年参加革命工作,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 年1月至12月任玉田县代家铺村抗日报国会组织委员。1940年12月至1941年12月在河北省半五宁联合县三区报国会任小区委员和组织委员。1941年12月至1942年9月任河北省半五宁联合县三区区政府财政助理。1942年10月至1946年11月任武宝宁联合县(日占区)武工队长、区长和财粮科长、社会部长兼公安局长。1946年11月至1947年6月任冀东十五专署公安 处秘书。1947年6月至1948年3月在冀东区委党校学习时任队支书。1948年3月至1949年3月任冀东行署公安局侦察科长。1949年3月至5月任南下工作团队支部书记。建国后,历任中南局直属党委保卫股长,中南公安部机保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1954年6月至1955年7月在北京外交学院学习后,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处长、处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政研组副组长,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政法组工作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湖北省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1984年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同年4月至1986年5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994年6月13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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