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法院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

作者: 徐彬鹏、肖冰洁    发布时间:2023-08-14  访问次数:17299

 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为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十堰市丹江口法院组织开展系列生态文明宣教活动,积极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际行动履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守井人”使命。

法治宣讲

讲好绿色环保故事

 “我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守井人’,我郑重宣誓:勇担政治使命,当好护水卫士……”50余名守水志愿者在丹江口库区发出的铮铮誓言回荡在绿水青山之间。

640.png          8月11日,丹江口法院邀请汉江集团库区管理中心、丹江口市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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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5).png          在水之源广场,干警积极向群众讲解设立全国生态日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宣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倡导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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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7).png          在武当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向商户和游客宣传保护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有关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次。

联合巡库

凝聚绿色工作合力

 丹江口库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是丹江口市的重大政治责任。8月11日,丹江口法院联合丹江口市检察院、汉江集团库区管理中心对汉江丹江口段开展联合巡查活动。

640 (8).png          巡查组详细了解了当前丹江口库区库周岸线畜禽养殖、违规放牧、垂钓、消落地占用情况、水环境治理及库区日常管理等情况,共同查看了库区标志牌、标尺、大坝及水库周边环境,一致建议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河湖长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河湖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河湖治理保护新格局,对私搭乱建、未批开发、破坏库区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和严厉打击,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送法下乡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640 (9).png          丹江口法院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凉水河镇李家院村和油坊沟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积极宣传人居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垃圾分类等环保知识,助推农业生产方式由过度消耗资源型向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型转变。



编辑: 蔡继涛 曹波
文章出处: 丹江口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