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不忘初心 满怀仁心 践行匠心

--访青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
发布时间:2019-09-10  访问次数:8060

“2019年1月12日凌晨12点到凌晨4点,又成功拘留一名长期躲债的老赖,今年第三单,衷心感谢各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大力支持,青法是团结有战斗力的”,翻到王钢同志的这条朋友圈,会深刻地感受到“5+2”“白+黑”“凌晨突击”已经成为了他的工作常态,而对于这样的工作场景,他早已司空见惯。  

他就是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王钢。王钢同志先后荣获武汉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优秀法官”、第四届、第五届“公正爱民好法官”提名奖,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四次。先后担任审监庭副庭长、刑庭副庭长、办公室主任,在每个工作岗位上,他始终坚守着自己的初心、坚守着一颗匠心、怀揣着一份仁心。

迎难而上显初心

作为执行庭庭长,主动要求将棘手的执行案件分配给他,带头办理了一批执行大案要案及疑难案件,尽管每个案件都存在一些困难,却无法阻挡他为之拼搏、奋斗的脚步。

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执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申请执行人王某,连续三年上访,认为法院执行部门不作为,没有执行效果。为此,敢啃硬骨头,多次耐心细致地接待信访人王某,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公积金、离职退休金,及时固定关键证据,并且对于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在今年2月份以拒执罪移送给公安机关。信访人王某将法院尽一切努力执行的过程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向王钢同志表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十分满意,衷心的感谢法官的付出,愿意息诉罢访。

2019年4月,王钢承办了一起辖区内国有企业申请执行立案的房屋腾退案件。被执行人是改制企业,涉及40余名职工,由于是历史遗留问题,双方矛盾冲突较大。王钢同志先后7次去被执行人住所地及有关部门了解、调查、核实案件情况,先后组织两次调解,做好做足释法明理工作。对于案外人擅自撕毁腾退公告的违法行为,他敢于亮剑,对其罚款1,000元,彰显了法律权威。

50余日的耐心工作和高压态势下,被执行人自动腾退了320平方米的门面房,被执行人负责人说:“就服王庭长,我会积极配合”。国有企业对法院的高效执行效率也赞不绝口,专程送来了感谢信。

精益求精守匠心

对待工作,他始终精益求精,怀揣一颗匠心要将工作做到最好。为规范庭内管理,仅2019年上半年,召开庭务会18次,统一规范约40余条,涉及人事管理、出差管理、信访接待、卷宗归档、流程梳理、案件办理等等多个方面。

2019年年初,为提高办案效率,他设立《关于执行案件办理期限管理的规定(试行)》,其核心为“两汇报”、“两调度”、“两督办”、“红黄牌”。该制度自设立以来,发出黄牌9份,每日督办案件审限,该制度的运行已逐步走向常态化。2019年上半年,执行局的首次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等五项指标位居武汉市基层法院第一名。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等两项指标位居武汉市基层法院第三名。各项质效指标均有较大升幅。

善意执行怀仁心

面对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强调对于暂时困难但是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为被执行人的采取“蓄水养鱼”的方式,督促其采用分期分批履行的方法,尽可能通过被执行人企业的经营发展偿还债务。对于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的,可以采取执行和解,分期执行等多种履行方式。攻心为上,主动履行为主。以此为引导,化解和执结了很多疑难复杂案件。例如一案的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的27套待售房屋,根据市场行情,他创造性提出由被执行人继续销售房屋,每套房屋售价的35%归申请人,这一和解方案得到双方认可,达成和解协议,目前该案执行到位金额接近80%。

对待年轻同志,他总是要求严格,以亲身实践的方式启发年轻人应该怎样去工作。为完成第三方评估过程中的任务,他陪同执行干警熬夜直到凌晨三点上;为控制某案被执行人,在烈日炎炎的六月亲自带队前往武昌火车站蹲守数小时并将人带回上;为拘留一名长期隐匿在外的失信被执行人,他放弃休假,不顾风雪带队前往汉口火车站……

但是谈及家人,他总是满脸愧疚,他从来不以照顾孩子和家庭为由提出过特殊要求,他把所有时间都给了当事人,长期加班,饮食作息不规律,但即使身体劳累,仍坚持在执行一线,即使家庭存在困难,仍倾注满腔热血每当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每当执行质效指标上升时,办公楼都会听到他爽朗的笑声。他用敬业与奉献彰显了一名法官光辉形象,他用青春与热血谱写了平凡执行岗位上不平凡的华美篇章。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