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法院集中发放近200万元执行款

作者: 程国清 张弓长    发布时间:2018-12-13  访问次数: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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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集中发放一笔执行款,为81名公司职工发放近200万元执行款。在执行款发放现场,领到工资款的职工们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整个领款过程秩序良好,申请执行人纷纷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李某等81名申请执行人系被执行人孝感市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职工,他们在公司工作期间,有的与公司了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未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被执行公司因高能耗、高污染、低产能被列入供给侧改革名单,勒令停止生产。同年9月,该公司停止发放职工待岗期间的生活费,遂产生争议。协商未果后,81名职工分别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等方法寻求法律保护。经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后,最终确定孝感市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依法支付该81人补偿款近200万元。在各裁决生效后,孝感市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拒不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李某等人于2018年向孝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孝南区法院立即将案件列入涉民生优先执行范围,随即安排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申报财产通知书,办案人员多次对被执行公司进行网络查控及现场财产调查,约谈被执行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说服、教育,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列举失信行为带来的惩戒后果。经过数月的努力,孝感市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向法院缴纳全部案款,该系列案执行完毕。

在临近年终之际,孝南区法院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作为法院的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快速执行、优先执行、主动执行机制。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类型案件进行重点集中执行,缩短办案周期,及时兑付执行款,确保让胜诉的当事人尤其是弱势群体及时实现权益。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