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流“共享法庭”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作者: 石梦、王贤    发布时间:2023-07-13  访问次数:7804

 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冶法院积极对接各行业商会,谋划建设商事纠纷“共享法庭”。近日,在大冶市总商会商事纠纷“共享法庭”运作下,仅花一周时间化解两起商事纠纷。

640.png▲大冶法院同行业商会代表谋划建设商事纠纷“共享法庭”

把共享法庭开在企业“娘家”

 2022年,大冶法院将位于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罗家桥人民法庭转型为商事法庭,集中优势资源组建2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的专业化商事审判团队,并联合工商联设立涉企商事纠纷调解站,为高新区企业提供高质效诉讼服务。大冶法院还借鉴浙江等地先进经验,在涉企商事纠纷调解站的基础上,联合大冶市工商联在市商会服务中心设立总商会商事纠纷“共享法庭”。目前,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已实现诉前调解、云上立案、在线开庭、远程咨询等功能,提供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优质诉讼服务,已设多名“共享法庭”联系法官远程入驻,进一步为企业参与诉讼“降成本、提效率”。

640 (1).png▲大冶市总商会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揭牌

将商事法庭变为企业“亲家”

 “感谢大冶法院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法官主动上门服务,帮助我们企业解决了难题!”高新区某企业负责人将印有“为企业保驾护航 替公司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吕洋手中。

 2022年7月至9月期间,张某向大冶某公司购买产品,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期间,该公司向张某提供货物,张某支付首批货款后仍下欠近百万元。公司经多次催讨无果,故而赴总商会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寻求帮助。

 总商会商事纠纷“共享法庭”的联系法官吕洋迅速联系该公司负责人,了解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问题亟待解决,为最快解决纠纷,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吕洋与商会工作人员在总商会商事纠纷“共享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制定了分期还款计划。一周后,联系法官吕洋到该公司回访,确认原告资金周转问题已得到解决。“总商会是我们企业的‘娘家’,罗家桥商事法庭就是我们企业的‘亲家’啊。”企业负责人握着吕洋的手如是说。

以优质服务鼓励企业“回家”

 2018年7月,大冶某公司与孝感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因孝感某公司长期拖欠货款,故大冶某公司通过总商会商事纠纷“共享法庭”云上立案。共享法庭远程立案团队当天即将案件转至罗家桥商事纠纷调解站驻点负责人黄静。

 黄静认真研判案情,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双方到周边商事纠纷“共享法庭”,进行线上调解。经过沟通交流,双方的对立情绪有所缓解,黄静趁热打铁就两家企业的矛盾从法律角度予以劝解,并就如何守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出合理建议。最终,双方和解,原告撤诉,并表示以后企业之间要互相帮衬、共同发展。黄静法官表示,以后不要打官司才到法院,有事随时可以“回家”,找商会居中调解也好,找法院咨询也行,我们都热烈欢迎。

 截至目前,大冶法院依托各商会共成立10个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已调解涉企纠纷49起。今后,大冶法院将持续以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商事纠纷“共享法庭”为抓手,不断强化服务,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大冶加快建成重要节点城市、冲刺千亿县市、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 邓昭玲 曹波
文章出处: 大冶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