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轻放的处罚如何让公众尊法信法

作者: 法制日报 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9-03-06  访问次数:8465

近日,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多家五星级酒店“脏布擦杯”事件有了最新进展,上海7家涉事酒店的处罚结果都已出炉,每家酒店均被处以警告,并被罚款2000元。

如此结果让人觉得不痛不痒,甚至有些敷衍应付,从舆论反映来看,普遍不能接受。不管以什么样的理由进行解释,用警告和2000元来对五星级酒店“脏布擦杯”事件进行“警醒”,听起来都有一些天真。

回到事件本身,“脏布擦杯”行为之所以恶劣,不仅在于其行为有可能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更在于这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欺骗。如果消费者付出了五星级的价格,“享受”的竟是黑旅店般的服务,且最终等到的却是“罚酒三杯”式的处罚,这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同样无法说过去的还有监管措施本身。一个基本常识是,有效监管必须罚当其过、罚当其责,只有通过适当且适合的利益剥夺,违法者才有可能在后续的行为中谨守分际,这是任何法律制裁手段实现其作用的基本逻辑。

进一步来说,相关法律法规应该适时完善,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们对精神需求和公平公正的期待更加强烈,服务行业特别是酒店行业这样的窗口单位的有关法律法规应该及时与时俱进,增强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法律规章以及相关制度没有完善之前,监管部门也不能只是一筹莫展、两手一摊,而应该在法治的框架内,发挥主观能动性,综合运用各种措施,来增加处罚的力度,使违法者能够真正知错就改。比如,对于那些屡屡违规的酒店,是否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将之行为予以公布,让消费者用脚投票,用社会监督的方式使有关酒店遵规守矩;是否可以研究将问题酒店纳入失信体系,通过社会诚信机制对其进行约束;对于性质恶劣、已经完全与星级酒店标准不相符的,是否可以对其进行“摘星降级”的处理,等等。

有效的监管离不开罚当其过、罚当其责。这需要立法机关及时完善法规规章,更需要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真正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多动脑筋、多想办法,真正达到通过依法处置推动行业发展的目的,也通过严格依法依规处罚使社会逐渐形成尊法信法守法的社会环境。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