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张军院长在湖北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作者: 陆 明    发布时间:2024-08-30  访问次数:9021

1.jpg          8月3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湖北法院调研期间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2.jpg          会议指出,张军院长此次率调研组到湖北法院调研,充分体现了最高法院和张军院长对湖北法院工作的关怀支持,体现了对全省法院干警的关心厚爱。张军院长的调研讲话对湖北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围绕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落到实处,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湖北实践提出一系列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湖北法院工作明确了方向、厘清了思路、鼓足了干劲。全省各级法院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张军院长讲话精神,把贯彻落实张军院长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湖北实践。

 就如何学习贯彻张军院长在湖北法院调研期间讲话精神,会议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实现相对薄弱基层法院脱薄向强。要切实增强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尽快将“输血”变“造血”,形成“带不走”的审判能力,实现全省法院全面均衡发展。

 二要切实发挥审判职能,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争当“共同缔造”生力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三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落实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管理制度。审判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案件管理制度是人民法院进行案件质量管理的重要抓手。案子不仅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遵循司法规律、符合审判实际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是提高审判质效、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持续优化考评体系,创新审判管理模式,致力于提高审判质效,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湖北工作全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准确把握落实司法改革和服务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具体责任,以高质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助推省委各项重大改革部署落地见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五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荆楚审判文明之师。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担负起关键责任、发挥关键作用,树立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坚持在司法实践中走在前、作表率。要强化严管就是厚爱理念,敢抓敢管、善抓善管,抓实政治素质、业务素养、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带出过硬队伍,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传达了张军院长在湖北调研期间讲话精神。

 省法院院领导、厅级干部、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 蔡继涛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