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守土有责的使命感为长江大保护贡献司法力量

——游劝荣院长到宜昌两级法院调研
作者: 研究室 宣传处    发布时间:2019-09-20  访问次数:7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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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至18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到宜昌两级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先后视察了宜昌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听取了宜昌两级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宜昌中院领导班子、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年轻干警代表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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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后,游劝荣院长对宜昌两级法院干警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宜昌两级法院近年来在“案子办出来没有、队伍带出来没有、经验总结出来没有”三个方面都交出了比较满意的答卷,希望宜昌两级法院继续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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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做好当前工作,游劝荣院长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发展是硬道理,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中最重要的内核,人民法院在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宜昌作为湖北“一主两副”之一,在经济社会发展上担当着全省排头兵的角色,这对宜昌两级法院服务中心大局、服务地方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宜昌两级法院一定要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以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回应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二是要以最严的司法标准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突出强调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场。宜昌有鲜明的三峡特色、浓厚的长江氛围,这是特点也是责任。宜昌两级法院要强化守土有责的意识和使命感,用最严的司法手段、最高的司法标准来保护长江生态,依法守护好“一江碧水”。

三是要积极依靠党委政府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认清形势任务,找准职责定位,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学习借鉴咸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挺在前面,人民法院和各方面力量参与”的工作经验和模式,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新的内涵贯彻到工作实践中去,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四是要加大审判资源整合力度。案多人少是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共性问题,但是每一个地方办理案件所需要的资源成本是不同的,案多人少的相对性决定了审判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宜昌中院管辖的基层法院数量多,资源调配空间较大,两级法院要深入思考,进一步研究整合好审判资源配置,努力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不断提升案件质效。

五是要进一步加大青年干部培养力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湖北法院干部队伍年轻化面临的严峻形势,大力度培养高学历高素质的青年干部,补齐队伍建设中的短板,为人民司法事业薪火相传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六是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维护好特殊时期的和谐稳定。在建国70周年大庆和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举办的特殊时期,各级法院都要按照“最低标准不添乱、最高标准作贡献”的要求,认真排查清理防范各类风险隐患,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妥善应对,坚决防范赴省进京越级访、各类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为社会安全稳定作出司法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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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期间,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周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鲍清芬与游劝荣院长会谈。宜昌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袁卫东,宜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雷涌泉以及省法院相关部门同志陪同调研。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