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用心办案子 倾情促团圆

作者: 徐联坤 胡佳    发布时间:2022-01-26  访问次数:1470

湖北法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坚持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盼群众之所盼,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汉江中院促成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履行

“太感谢法官了,我们之前根本没指望对方赔钱,没想到还能拿到赔偿款。”2021年12月17日上午,在汉江中院,当事人小伟的父亲大伟拿着赔偿款激动地对工作人员表示。

 

事情得从几天前说起。2021年12月14日上午,汉江中院刑一庭书记员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案件当事人小龙的亲属,受小龙委托缴纳附民赔偿款。经确认,对方提到的小龙是2017年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案件二审生效后已经被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书记员将了解到的信息报告给该案承办法官,承办法官随即与小龙的亲属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

原来,被告小龙在服刑期间,通过教育、学习,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监狱联系亲属,希望能履行生效判决的附带民事赔偿,尽力弥补自己的过错。承办法官对小龙的悔罪表现以及亲属的支持予以肯定,并告知了小龙的亲属相关程序。因该案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没有向法院申请执行,按照法定程序法院不能代收这笔款项。承办法官表示会尽全力帮其联系案件当事人小伟。

承办法官辗转联系到当事人小伟的父亲大伟,并告知了上述情况,请他转告小伟。

当天下午,小伟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对接了委托其父亲代其处理相关事宜。

2021年12月17日上午,在工作人员见证下,大伟清点了赔偿款数额,向小龙的亲属出具了收条,工作人员就小龙的亲属代为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出具情况说明,一起事隔多年的刑附民案件得以顺利履行完毕。

京山法院帮花甲老人找回失联十余年的孩子

“是小林(化名)!我的儿子还活着!”66岁的曹老汉激动得泪流满面,紧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

近日,京山市法院雁门口法庭受理了一起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特殊程序案件,申请人曹某夫妇与儿子小林已经失去联系十几年。2008年2月,小林到深圳打工,平时偶尔与父母电话联系。2010年至2011年,曹某夫妇一直联系不上儿子。从2012年开始,曹某夫妇每年都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通过民间组织“宝贝回家”寻找小林,均无果。现曹某夫妇已年过花甲,十多年的寻找无望让他们心灰意冷,遂向京山法院申请宣告小林失踪。

雁门口法庭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认真审查了申请材料,并立即发出公告寻找小林。3个月的公告期届满后,仍无小林下落。经多次与曹某夫妇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小林曾购买过人寿保险。经查询,承办法官查到了小林预留的电话号码。经联系,承办法官确认机主正是小林。原来,小林因婚姻问题与家人发生争执后赌气不回家,加上生活窘迫,怕被家人“看不起”,于是不愿与家人联系。经承办法官耐心劝导,小林鼓起勇气拨通了父亲的电话。

编辑: 柯学文 陆明
文章出处: 汉江中院 京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