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黑案共44人获刑

作者: 周昕 张立园    发布时间:2020-12-30  访问次数:14426

近日,孝感市云梦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杰兵等21人涉黑案和被告人方乐海等23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44名涉案被告人全部被依法判处了刑罚。首犯李杰兵、李海兵分别被判处有期徒20年、21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首犯方乐海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李杰兵、李海兵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以来,多次组织涉案人员以暴力、威胁和利用组织形成的非法威慑力等手段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其中非法拘禁2起、故意伤害3起、赌博1起、开设赌场1起、容留他人吸毒1起、敲诈勒索4起、强迫交易7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在汉川及周边区域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大。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对李杰兵、李海兵等21人判处有期徒刑21年至2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以方乐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小弟”要服从“老大”等不成文的规约和纪律,指使和纵容组织成员为组织利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5起、聚众斗殴3起、寻衅滋事5起、敲诈勒索3起、强迫交易2起、非法拘禁1起、非法采矿1起、非法买卖枪支1起等犯罪行为,欺压、残害群众,组织性、暴力性特征明显,通过大规模聚众、持械等方式作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分别对方乐海等23人判处有期徒刑22年至1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编辑: 邓昭玲 陆明
文章出处: 云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