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缔造·湖北法院在行动(8)| 谢谢你!让我一次相信了正义的力量!

发布时间:2022-11-09  访问次数:79744

“谢谢你,半天就帮我解决了问题,还没收任何费用!”近日,当事人郭某来到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将一面“热心为民、细心调解”的锦旗送到诉前调解团队特邀调解员小陈手中,感谢法院高效解纷办实事。

这是江岸法院聘请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争当“共同缔造”生力军的一幕。

特邀调解制度,是人民法院拓展多元解纷机制、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的重要探索,特邀调解员们通过开展诉前调解让矛盾得以解决,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他们是诉前化解纠纷的“生力军”,更是让矛盾双方信服的“贴心人”,他们用真心化解隔阂、用耐心释法说理、用诚心消除成见、用细心促成和解,为诉源治理贡献了司法力量。

这起纠纷发生在今年6月,郭某将一房屋租赁给黄某,约定租赁期限一年,月租金1480元,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费用由黄某自行承担。黄某入住三个月后要求退租,在未缴纳水、电、煤气费用的情况下直接搬离房屋,之后一直无法联系。郭某一气之下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支付违约金并缴纳拖欠的水、电、煤气等费用。

经审查,该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在征得郭某同意后,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小陈受理此案后,立即联系黄某,通过郭某提供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均未找到本人,导致调解工作一度无法推进。

调解员小陈并没有放弃寻找,向黄某邮寄送达《调解通知书》《调解人员名册》等,并通过信息网络申请公安机关等协查找人,几经辗转终于联系上了黄某。小陈摆事实、释法理、讲情理,说明诉前调解就是为了解决矛盾的,且双方都是年轻人,矛盾不大,金额也不多,黄某也应该把拖欠的费用还上。经过小陈的耐心调解,黄某从一开始不同意付钱、不配合调解的抵触情绪,到明事理、晓法理,最终态度转变。在小陈主持下,双方积极磋商达成初步意向,在人民调解平台在线签订调解协议,黄某即时履行了给付义务。

图:左为调解员陈思仟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司法为民的期盼和认可。“虽然我不是法官,但是每成功化解一起纠纷,我心中就有一份成就感。”特邀调解员小陈说道。

今年来,江岸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整合资源,多方共谋,积极充当共同缔造生力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邀请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特邀调解组织的10余名特邀调解员驻院。他们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通过耐心调解一件件矛盾纠纷,吸引心有“千千结”的群众到这儿来说理。截至目前,已经调解各类民商事纠纷11125起,调解成功率达52.5%。

“让老百姓遇到揪心事、烦心事、闹心事的时候,能在诉前找到‘说法’,是我们为民解忧、帮民解困的初心和情怀。”诉前调解团队法官舒婷说。

编辑: 韩奇君
文章出处: 江岸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