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章程》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3-11-21  访问次数:10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的创新成果,切实推动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常态化国际化,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长江海商法学会、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武汉大学)基地六家主办单位在成功举办首届论坛的基础上,决定成立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组委会,并于2023年11月9日审议通过《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章程》明确

论坛名称

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

论坛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搭建平台推动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务界共商长江大保护,凝聚法治合力,共享法治成果,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长江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最新的理论成果支撑与实践智慧保障。

论坛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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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长江、江豚和黄鹤楼为基本设计元素,长江之畔的黄鹤楼立于图案中央,“法”字隐于其中,凸显论坛的专业属性和举办地的地域特征;滚滚长江水和跳跃的江豚,表达环境司法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追求,传递良好自然生态对人类文明的呵护。

论坛组委会

 论坛成立组委会,是论坛最高决策机构。组委会主任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副主任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其他五家主办单位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湖北法官进修学院的院领导共同组成。组委会负责讨论决定论坛重大事项,组委会成员各自承担相应的组织保障工作,并建立内部协调工作机制,确保协同配合、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具体工作。

论坛成果运用

 论坛成果的转化形式包括论坛综述、论坛司法观点综述、论坛文集等。其中,论坛综述主要是对论坛举办的全部流程、参与人员、主要成果等进行总结;论坛司法观点综述主要是对参会嘉宾主旨演讲观点、参与论坛研讨及点评的专家学者与征文作者的代表性观点等进行提炼;论坛文集主要收录当年征文排名前三十位的获奖论文、专家学者主旨演讲、论坛综述、司法观点综述、领导讲话等。

 《章程》还对“总则”“论坛主题与参会人员” “论坛组织保障”“附则”等做出了规定。

 《章程》的制定,是湖北法院进一步扛牢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的具体表现,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构建长江司法保护新格局的重要实践,是扎实推进长江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的重大创举。其以首善标准开启了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的新篇章,彰显了司法护航长江流域治理现代化深入实践、务实合作、共赢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章程》的发布,将为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的持续、规范、高质量举办明确方向,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必将在组委会的指导下和《章程》的规范指引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以携手共护一江安澜的格局担当,为长江流域治理现代化贡献实践智慧。

 

 

 


编辑: 邓昭玲 曹波
文章出处: 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