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 湖北法院实践(4)| 恩施:百里清江之畔 法治新歌嘹亮

发布时间:2023-11-28  访问次数:3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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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ng              清江,自西向东横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长江湖北段第二大支流,哺育着世世代代土苗儿女,因“水色清明十丈,人见其清澄”,故名清江。两岸青山相对、石峰雄奇,流云飞瀑、绝壁林泉,江水或咆哮奔腾,飞珠溅玉,或潜伏地心,激荡明崖,吊脚楼群的炊烟和田园劳作的土苗儿女,掩映在青山碧水云天之间,勾勒出一幅生生不息的壮丽画卷。

4.jpg          “妹娃要过河,是哪个来推我嘛!”悠悠《龙船调》,唱出了土家儿女浓浓清江情,这首世界25首优秀民歌之一,写尽了土家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赞美与期待。《龙船调》的起源地利川市,正是清江的源头,源头地标处一侧,伫立着“清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这是恩施中院和利川市法院主动担当作为,守护碧水澄清的样板。

 “根据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要求,汪营法庭立足地域特色打造‘清源法庭’,在法庭修建清江缩影,将‘清江共护’理念贯穿始终,确保一河清水汇长江”。利川市人民法院汪营法庭庭长赖永超介绍。

 2022年10月,利川市法院挂牌成立“清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归口审理涉清江流域生态环境案件,通过15个法官联系点、诉调工作站,实现镇村联合治理,共护绿水青山;通过构建环资纠纷梯次化解、分层过滤体系,有机融合“刑事打击+民事追偿+行政处罚”,做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清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法庭获评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做法被写入《湖北法院开展长江大保护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8—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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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png          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间,冯某、王某为牟取利益,在明知野生春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情况下,从多地采挖野生兰草,销往江苏南京、宿迁、徐州等地,累计销售共计22万余苗,非法获利5万余元。

 该案开庭前,恩施市法院会同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共同到案发地进行实地调查,并就生态修复与林业部门达成意向性协议,邀请专家证人出庭,对兰花文化价值、生态价值、区域分布等特点进行阐明。

 “牵一发而动全身。生态系统的一体化特征让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成为必然。我们就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司法协作以及行政与司法的协作方面一直在积极探索,并在司法实践中积极予以运用,‘共抓大保护’的格局渐入佳境。”恩施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吴任荣说到。

 2022年3月22日,恩施州域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机制建立,清江两岸“司法引导、行政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良好局面渐起成势;2023年2月,恩施中院、宜昌中院、重庆市二中院齐聚宜昌,共同发布《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协作宜昌宣言》,深化环境资源司法协作;2023年6月,恩施中院与宜昌中院、武汉海事法院签订《湖北省清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构建起与清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奏响长江大保护“大合唱”。

7.jpg          湛湛江水兮,上有枫,风起叶舞,水草倒伏,如歌如诉。如枫叶般坚毅,是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答好流域综合治理新考卷的不懈追求。

 “现在开庭……”5月25日上午,法官刘振华在三里乡扎鱼口村敲响法槌。

 2022年11月,宋某邀约同村村民擅自砍伐他人山林中的柳杉木8株、枞树5株,销售获利人民币2300元。经鉴定,宋某等盗伐的林木活立木蓄积共计6.56立方米。

8.jpg          为“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庭审现场搬到了村口,并邀请乡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及部分村民旁听。承办法官当场释法明理,并就保护环境、林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宣讲、交流、互动,向旁听人员、周边村民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册。

 “审结一案不是目的,希望通过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环保和法治意识,实现源头预防,才是意义和价值所在。”刘振华说出了他的心声,也正是恩施法院实行环资案件就地审判的初衷。

 通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站,加强群众走访,强化法治宣传,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签订承诺书。村舍民宅、田间地头,热闹的赶场、院坝龙门阵,内容丰富、趣味十足的法治夜学、小院说事、江畔夜话等轮番上演,生态保护理念深植群众内心。

9.jpg           巫山夹青天,巴水流若兹,巴水忽可尽,青天无到时。

 “为绿色发展注入司法能动,是一个持续而长期的过程。两级法院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以能动司法自觉担负守护绿水青山的职责使命。”恩施中院副院长徐东海对巡查队员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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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今年开展的第三次清江河段巡查活动,巡查队从恩施市浑水河码头出发,在巴东水布垭码头靠岸,沿途巡视清江河段及马水河、巴溪河、野三河、龙王河等支流水面、水岸环境,整治“四乱”现象,进行边坡护理,对非法垂钓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通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执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和大型联合执法行动,实现200余艘渔船及“三无船舶”上岸,400余名渔民退捕转产,联合执法收缴销毁非法渔具1000余件(套),发现并办理非法捕捞案件10余起。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恩施法院坚持系统观念,秉承绿色司法理念,积极构建辖区“环保一体化”大格局,全面展现长江生态保护“司法作为”。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审理环资案件125件,判决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66.03万元,放养鱼苗3000余尾,补植树木8000余株,恢复土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  

 你看,八百里清江奔流磅礴依旧,两岸民歌伴随绿水青山传承,浸润着土苗文化沉厚隽永……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恩施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