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 湖北省法院出台六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

发布时间:2026-09-29  访问次数:105

编者按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关于高水平建设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部署要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主责主业,坚持以司法护航科技创新,以法治赋能产业升级,制定《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 服务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意见》文件,出台六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创新司法保护。

 意见紧扣司法赋能创新发展主线,对标省委全会提出的六大创新发展布局,围绕重点领域司法保护、审判机制、规则供给、体系建设、协同保护、人才储备等维度,提出六项措施,精准对接省委战略布局需求。突出光谷龙头牵引作用,聚合优质司法资源面向重点创新单元精准滴灌,着力构建由点及面、梯次延展的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接下来,全省法院将狠抓意见贯彻落实,充分释放司法保护创新效能,不断激发区域创新创造活力,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高水平建设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助力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结合湖北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01.加大重点领域司法保护力度

 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促进创新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以法治力量呵护创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聚焦加快产业创新、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审慎处理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纠纷,探索符合其技术特点和发展阶段的司法保护模式,促进创新成果高效转化运用,更好回应产业发展需求,努力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创新受到严保护。

 聚焦聚力科技创新、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妥善处理新业态、新领域信息资产纠纷、商业秘密纠纷及科技成果权属纠纷,合理划定权益边界,激发创新主体内生动力;强化科创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司法规制,统筹私权保护与公共利益,推动构建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重点惩治重复侵权、利用关联主体规避法律责任、窃取技术秘密等恶意侵权行为,确保赔偿数额与侵权情节、主观恶意、损害后果相适应。

 聚焦加强金融创新、打造科创金融新品牌,有效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丰富担保方式,依法认定新类型担保的法律效力,推动融资租赁、保理等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

 聚焦强化治理创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各类知识产权犯罪与侵犯创新主体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其他犯罪;防范与遏制恶意抢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等阻碍创新行为;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适用,重点研判司法办案对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可能造成的影响,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灵活运用信用修复机制,全力保障科创企业稳定经营发展;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拍卖、变卖程序,促进知识产权资产高效流转变现,充分释放创新成果的经济效能。

 聚焦深化开放创新、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妥善审理涉外知识产权与商事纠纷,坚持中外主体平等保护,着力打造纠纷解决优选地,持续提升区域对国内外创新企业的吸引力。

02.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促进民事维权、行政执法、刑事制裁有效衔接。

 深化运用知识产权“简案快办+难案精审”改革成果,针对简易案件,通过集约送达、合并审理、争点式庭审、要素式判决等方式,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切实降低科创企业维权成本。针对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依托专家陪审、专家证人、技术咨询、技术鉴定、技术调查官“五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审慎甄别技术事实,精准适用法律规则,适时依法提级审理,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规则引领意义的标杆案例。

 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协作,吸收资深审查员以人民陪审员、技术调查官等形式参与技术类案件审理。

 探索“示范判决+先行调解”工作机制,对科创园区、产业园区易发、频发的同类纠纷,选取典型案件快速高效作出示范判决,积极引导批量纠纷通过先行调解妥善化解在萌芽状态。

03.优化裁判规则供给

 坚持问题导向与实践引领相统一,通过审判数据分析、类案梳理、专题调研等方式,深入研判人工智能、数据权益、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等科创领域共性法律问题,系统提炼审判规则和方法经验,助力创新支持政策及其配套制度落地见效。

 加强科创领域典型案例培育、筛选和发布,聚焦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数据利用等重点环节,依法明确权益保护边界和行为规范,为科创企业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分类汇编、动态更新涉科创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依托湖北法院“周五直播间”、企业座谈、行业宣讲等平台渠道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引导科创企业合规经营、依法维权,促进知识产权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

04.构建分层递进、精准服务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紧扣武汉光谷先导地位、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引擎定位和武汉都市圈重要载体作用,统筹构建由点及面、梯次延展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为推动区域创新、打造融合发展共同体提供有力支撑。

 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为服务锚点,聚合优质审判资源,面向区域重点创新单元实施精准滴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实践范式,倾力打造司法赋能科技创新“光谷样板”。完善以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跨区域管辖专利技术类案件为核心、5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普通知识产权案件为支撑的“1+5”专业审判架构,充分发挥集中管辖在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强化业务指导等方面制度优势,着力形成全类型知识产权一体保护的“武汉模式”。

 依托光谷科创大走廊放大“光谷样板”“武汉模式”示范辐射效应,统筹推进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畅通省内跨区域案件协同办理渠道,加快构建服务全省区域创新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湖北格局”。

05.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纵深推进“知识产权司法护航百企”专项行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法官工作室和巡回审判点布局,建立常态化走访、重点企业对口联络机制,精准对接科创企业司法需求;聚焦纠纷易发领域和风险关键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发司法建议、提示函、数字法治体检报告等,引导科创企业健全治理体系,堵塞管理漏洞,优化战略布局,赋能科技成果保护与转化运用。

 深化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专业调解组织协调联动,构建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措施协同的多元共治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前端预防、源头化解。

 加强对地方政策、地方性法规适用研究,及时反馈实施成效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助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

06.巩固知识产权审判人才支撑体系

 锚定区域产业发展布局,聚焦新一代智能制造、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遴选招录具有理工科背景的复合型审判人才,破解技术类案件审理专业瓶颈;广纳精通域外法律与国际经贸规则的涉外法治人才,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护航科创企业“出海”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加大高层次知识产权专门法律人才引进力度,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履职能力。

 深化府院人才培养联动共享,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高校院所协作,推进横向挂职、交流,用好专题培训、跟班学习、学术交流、实务研修等多元培育载体,锻造复合型、专家型、国际化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激活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库效能,坚持实战练兵,发挥审判业务专家示范引领、梯队培育作用,定期组织疑难案件会商、新型法律问题研判、重点课题调研等活动,营造勤学精研的业务氛围。

 



编辑: 吴艳平 曹波
文章出处: 省法院民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