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法院公开审理陈某峰等21人涉黑案

作者: 翟璐璐    发布时间:2019-09-09  访问次数: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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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谷城县人民法院在谷城县委党校依法公开审理陈某峰等21人团伙的涉黑案,300余人参与了旁听。

被告人陈某峰伙同罗某等21人,形成人数众多、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妨害作证、伪证、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采矿、强奸幼女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并将部分非法收入用于支持组织活动,在谷城县当地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群众,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对人民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和威慑,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妨害作证罪、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还指控谷城磊山峰建材有限公司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谷城法院受理案件后,为保障各涉案被告人的诉讼权益,严格执行诉讼法程序规定,除17名被告人或其亲属委托辩护律师外,法院还依法为4名被告人及被告单位指定了辩护律师。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预计历时6天。因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法庭将在庭审结束后择日进行宣判。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