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接受监督 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邀列席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作者: 许娇、廖静怡    发布时间:2023-11-23  访问次数:1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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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湖北省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王守安应邀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游劝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审判委员会讨论了一起疑难复杂的民事抗诉案件。承办法官就案件的审理情况及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详细汇报。审判委员会委员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分别发表意见,并形成了处理意见。

2.jpg          王守安指出,长期以来,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和法治建设的生力军,省检法两院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等方面携同发力,凝聚了司法合力。特别是今年,我们两次召开党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了一系列创新成果。今年7月,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受邀列席了最高法张军院长主持召开的审委会。张军院长和应勇检察长在会上都提出了相关要求,为共同落实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提供了重要遵循。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安排。把这项制度落实好,有利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还要不断深化、更好落实这项制度,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推动列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王守安还围绕“常来常往”、聚焦“素能提升”、着眼“数据共享”等几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交流互动,携手推动相关机制健全完善提出了意见。

3.jpg          游劝荣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要求,也是我们的政治优势,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制度安排。邀请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参与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与检察工作相关的议题,反映检察机关的意见,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实践,是强化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法院要贯彻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强化检法两院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机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充分发挥“法治共同体”作用,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游劝荣要求,要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这个主题,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将法院的为民情怀和人文关怀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有尺度、有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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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邓昭玲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