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拉练整改看湖北法院之“变”

发布时间:2022-11-07  访问次数:79787

今年2月22日,元宵节刚过,湖北的天气还比较寒冷,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就率省法院院领导、厅级干部及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赴孝感、黄冈中院开展拉练检查活动,开启了为时4个月对全省13个市(州)中级法院、4个直属法院的17场拉练检查。

抱着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加强全省法院系统政治思想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法院工作质量水平的初心,坚持问题导向,对湖北各中基层法院进行了全面“体检”和精准“画像”。

这种规模、这种形式的检查活动,在湖北法院尚属首次,给全省各级法院带来了极大的触动。

拉练检查结束后,全省各级法院立即行动,针对拉练检查出的突点问题细化任务,对标对表抓整改。为检验整改实效,确保真改实改,8月3日起,省法院又启动了为期2个月的验收评估工作,对17个中级法院和直属法院拉练整改情况进行了拉网式验收评估。目前,第一阶段拉练整改验收评估工作已告一段落。

历时近一年的拉练检查及整改是湖北法院2022年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湖北省法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的一次积极而有力探索。这一做法必然会对湖北法院从思想上、理念上、制度上带来深刻而长远的变化。

变化一:获得几点经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拉练检查之始,省法院党组就主动邀请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领导参加拉练检查,以“自我揭短、自曝家丑”形式向当地党委全面客观真实地呈现法院工作情况。拉练整改期间,各中基层法院积极向地方党委汇报工作,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切实在党委、政府支持帮助下解决了一大批自身长期无法解决的诸如干部交流、人员编制、法庭建设等难题,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长远发展。

二是必须坚持自我革命。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特征,是锻造法院铁军的根本要求。这次拉练检查,是省法院党组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切实加强对下监督指导,促进提升全省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作出的重大探索创新,是继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后,全省法院系统又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通过深挖彻查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提升的深层次问题,从重点难点“破题”,向沉疴积弊“亮剑”,切实以思想破冰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引领法院各项工作竞进提质、迎头赶上。

三是必须坚持上下联动。拉练检查中,省法院通过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同题共答、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坚持“中基层法院自我查摆﹢省法院评议监督”的方式,推动三级法院共同查找问题短板,共同剖析症结根源,共同研究整改对策。在查找中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同时,反思省法院工作的短板不足,注重从顶层设计、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全省法院系统性、普遍性问题,有效破除制度性、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促进提升“上级法院服务下级法院,综合部门服务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的能力水平。

四是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全省各级法院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有些甚至成为了屡禁不止、屡纠不绝、屡治不断的顽瘴痼疾。要彻底解决,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这次拉练检查,省法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聚焦热点、堵点、难点问题,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改革办法实现常治长效。各级法院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猛药治疴与抓源治本相贯通,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五是必须坚持开门拉练。省法院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拉练检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由群众评价。拉练检查中,省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观摩拉练检查,提高拉练检查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增加问题曝光率。拉练整改中,先后86次组织地方党委、人大和律师、市场主体代表召开座谈会,主动邀请51名地方党委政法委、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和人大代表担任观察员参与验收评估工作,强化外部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变化二:取得几项工作成效

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拉练整改工作中,全省各级法院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司法理念,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切实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想方设法让企业生存下来和发展下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荆州市沙市区法院、公安县法院、仙桃市法院将“胜诉即退费”作为改革创新项目,以“小切口”带动“大变化”。武汉、襄阳两级法院制定推广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操作细则,推动涉企案件在线评估率实现100%全覆盖。汉江中院采取跨域联合协作方式,推动在辖区设立破产管理人协会,高效办结破产案件。武汉海事法院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被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简报推介关注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经验。

二是诉源治理新格局初步形成。全省各级法院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多元解纷大格局。截至拉练验收时,全省大部分法院入驻矛调中心,恩施、宜昌、襄阳、黄冈、十堰、随州、汉江7家中院的一审民事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

三是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202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支持人民法庭建设的意见和决定,为新时代湖北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拉练整改以来,全省各级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大力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汉江两级法院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布局优化、功能转换、人员更新、装备升级,3个城区法庭专业化转型稳步推进。咸宁中院制定人民法庭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人民法庭文化装饰素材库,在全省法院首开人民法庭文化品牌建设的先河。武汉中院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人民法庭布局进一步优化,几个‘老大难’法庭规范化建设已经有了明确的工作方案和项目资金。

四是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全面提升。拉练整改中,各级法院坚持把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紧盯审判质效关键指标变化趋势,强化内部管理,激发内生动力,审判执行质效有了较大提升。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审判质效呈现“三升两降”趋势。即平均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上升,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长下降。二是执行质效进步明显。拉练整改以来,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三项核心指标全国法院排名均有所提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较拉练整改前上升14位;执行信访办结率较拉练整改前上升5位;执行案件执结率较拉练整改前上升6位。执行案款超期发放及不明款清理实现6月30日“双清零”。三是形成了一批工作经验。武汉两级法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和成果运用,研发符合民事审判工作需求的要素式、填充式裁判计算模块,积极应对案件高速增长。恩施中院优化审判绩效考核方案,规范繁简案件流转程序,采取“人案流动双循环机制”促进人案适配,大幅提升结案率。鄂州中院制定对重点案件的交叉评查工作制度机制,修订《法官办案业绩考核办法》,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降幅全省第一。

五是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拉练整改中,针对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从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薪火相传的高度,采取超常措施,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宜昌中院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在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支持下,全市法院领导班子结构明显改善、平均年龄由55岁降至50岁,老、中、青梯队基本形成。黄冈中院抓好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和选拔,10个基层法院院长中80后有2人、70后有5人,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下降2.5岁,中层干部年龄平均年龄下降2.1岁。恩施中院落实省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人民法庭作为锻炼和培养干部的重要基地。截止验收时,恩施法院共提拔庭长20名,提拔5名优秀庭长进入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为全省法院最多。

六是清廉法院建设稳步推进。拉练整改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内部监督体系更加完备,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日趋完善,督察工作服务审判执行作用逐步彰显。一是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拉练整改以来,各中院和直属法院(含辖区法院)通过“一案双查”、“一事双查”,立案查处违纪违法93人次,问责处理1712人次。二是扎实做好日常监督。襄阳、荆门、汉江、黄石、鄂州等中院专门建立了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办法。恩施中院深入开展廉政家访,实现了对干警家访的全覆盖。三是督察力量进一步增强。拉练整改以来,各级法院努力配齐督察人员,共有专职督察人员234名,基层法院普遍实现专人负责督察工作。四是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拉练整改以来,全省法院共制定或修订549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内部监督要求,畅通法院内外部监督渠道,强化对审判执行权力的制约监督。

变化三:启发几点工作思路

一是工作标准要更高。这次拉练检查,是对全省法院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刻尖锐、有理有据。要切实推进拉练整改工作,持续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提档升级,必须要选准参照系,拉高工作标杆,自觉对照全国法院标准、自觉学习先进地方经验、自觉匹配湖北经济社会地位。要将整改方案,作为政治承诺,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坚决落实、坚决完成、坚决兑现。

二是胸襟格局要更大。这次拉练检查,全面起底全省法院顽瘴痼疾,既是一次发现问题的过程,更是一场培育格局的示范。各级法院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秉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看待法院工作。要选准主攻方向,抓住主要矛盾,把法院工作放到全市乃至全省一盘棋的大框架中去衡量,把司法能力放在全省法院的大格局中去评判,提升胸怀格局,标注工作高度,与时代同频,与大局共振,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贡献审判力量,以积极作为彰显司法地位。

三是制度设置要更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牛栏关猫是不行的!”这次拉练检查发现的问题,几乎都存在制度虚设、牛栏关猫的问题。虽然通过集中整改,制定了一些制度,但依然存在实用性不强,不够完善,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问题实质,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以制度创新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实现查改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常态长效目标。

四是工作作风要更实。要做好拉练检查“后半篇文章”,切实推进全省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必须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反馈问题,严实工作作风,一锤子接着一锤子敲,一件问题接着一件问题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解决不彻底不撒手。要从审判权运行的关键节点和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入手,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监督管理机制、权力制衡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要坚持“一案双查”“一事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努力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要加强对拉练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滞后、整改不到位、贻误整改时机的,要区分责任严肃处理,以强有力的监督问责倒逼整改落实。

“拉练整改有期限,工作提升无止境”。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实现公平正义有了更高的期待。在这个新时代,在这推进法院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进而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的新的赶考路上,湖北法院任重而道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困难要克服,还需要有更多的更大的变化!

编辑: 李菲
文章出处: 省法院拉练整改办 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