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把案子办出来、办快些、办好些
——湖北省法院机关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

5月27日,湖北省法院机关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在反躬自省中受警醒、明底线、存戒惧,进一步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专题讲授党课。
游劝荣指出,要正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一要充分认识“出什么样的政绩”的问题。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干事创业、积极作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努力办成几件打基础、利长远、改变面貌的事,绝不能“躺平”不作为。二要充分认识“政绩为谁而出”的问题,坚持为人民出政绩。要把造福人民作为最大的最重要的政绩,切实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在回应人民期待中做出成绩。三要充分认识“靠什么出政绩”的问题,坚持以实干出政绩。正确的政绩观,核心在实干,关键看案件。要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求实效、见真章,以实实在在的业绩说话,让政绩经得起检验,绝不能玩弄虚作假的“数字游戏”。
游劝荣要求,要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我们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任何政绩都必须以人民利益为最高标准,必须接受人民检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党长期执政条件下的内在要求。决定了我们必须始终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摒弃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不让矛盾纠纷积累拖延、留到未来解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进事业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错误的政绩观破坏党的形象,是阻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绊脚石。当前,我国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至关重要、尤为紧迫。
游劝荣强调,要将正确政绩观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实干实绩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一要努力办成几件打基础、利长远、改变面貌的事。要在转变理念、提升质效、培育精品上下功夫,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创造出一批符合时代精神、满足人民期待、具有影响力的伟大判决,引导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二要努力把案件办出来、办快些、办好些。人民法院是办案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都要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体现并得到检验。必须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全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三要努力践行司法为民,致力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工作导向,在依法裁判的基础上做到法理情相统一,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帮助当事人早日从纠纷中解脱,恢复正常生活。四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社会管理中的规则引领、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作用。强化“以办案促治理”的系统思维,让司法裁判超越个案定分止争的层面,成为塑造社会规则、引领社会风气的风向标,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五要坚持实事求是,讲常识、讲逻辑、讲规律,坚守底线,坚决防范冤假错案。注重法、理、情相结合,使裁判既恪守法理,又通达事理、契合常情,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六要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审判权。坚持从严管党治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严管才是厚爱”理念,让接受监督成为习惯、让规范用权成为自觉;不断完善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剑指风腐》警示教育片。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秋隆通报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反面典型案例。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文革主持会议。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各直属法院。省法院院领导、厅级干部,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会。各直属法院干警在分会场参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