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提升、再突破 奋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湖北高地”
——湖北省法院部署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升级

作者: 许 娇    发布时间:2024-04-01  访问次数:4354

62.jpg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部署,3月29日,湖北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会议在武汉召开,研究推进湖北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行动”。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鄂城区法院、汉阳区法院、谷城县法院、恩施中院、黄冈中院、武汉中院就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交流了先进经验,并围绕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条措施”介绍了工作思路和落实举措。

63.jpg          游劝荣院长在讲话中对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经验做法,要进一步总结好、宣传好,相互交流借鉴,下大力气、用硬功夫补齐短板、抬高底板,共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升级。

 游劝荣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充分肯定法治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全局性和保障性作用。省委围绕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强调打造综合成本“洼地”和营商环境“高地”。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主动把审判工作放到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中思考和谋划,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行动,认真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行动实施方案,以高质量司法打造湖北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推动流域综合治理,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游劝荣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做到心中有数。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新要求,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我省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格局,主动对接省委、省政府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以公正司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市县区法院要通过深入实际、了解实情、摸清底数,对当地的基本情况做到心明眼亮、心中有数,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市场主体的主动性、系统性、预见性,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哪里,司法保障就推进到哪里”。

 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游劝荣要求:

 一要进一步做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嵌入审判管理流程,客观评估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并参考当事人的自评意见情况及司法需求,进行实质性分级评估,作出针对性防范和处置,寻求涉企纠纷“最优解”,切实将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二要进一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审理行政机关不履行合同义务、新官不理旧账等不作为乱作为案件,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关系,依法监督政府及其部门守约践诺,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安全、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速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常态化机制建设,促进一把手“应出尽出”“出庭又出声”,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力争通过诉讼活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三要进一步树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现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善意执行、助企纾困的双赢,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因案施策、刚柔并济,既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诚信市场、法治市场建设,又要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采取“活封”“活扣”、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方式,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四要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现代化。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的制度优势,为市场主体打造可以“有序进入、规范退出、涅槃重生”的审判平台,营造进退有序的投资环境。对已无拯救价值的企业,要依法快速审结,最大程度维护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陷入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推动进入重整、和解程序,引导重整资源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游劝荣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各级法院党组及其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导。要教育引导每名干警增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思想自觉,切实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的责任担当牢扛于肩,凝聚成湖北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部署2024年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省法院副院长周佳念,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秋隆,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旗参加会议。

 会议以视频会方式召开,省法院院领导、厅级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基层法院院长、分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院领导及法院相关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编辑: 邓昭玲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