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法院调研组调研宜昌法院

7月22日至23日,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率调研组赴宜昌法院调研,深入基层法庭、综治中心,走访重点企业,与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基层干警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研究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举措。
座谈会上,调研组与省人大代表刘光菊、省政协委员吕芳、全国模范法官覃发国及长阳法院青年干警代表深入交流,认真听取对审判执行、司法便民、队伍建设、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基层司法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为精准施策、提质增效凝聚共识、汇聚合力。
调研组对宜昌两级党委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表示感谢,对宜昌两级法院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在深化长江大保护司法保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创新生态司法治理模式、服务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组强调,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把党的领导贯穿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更好服务地方大局、保障经济发展。
调研组要求,要始终坚持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融入基层治理和区域发展大局,主动对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汇入地方党委政府“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大合唱中,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对接市场主体司法需求,聚焦企业发展痛点难点,做实精准司法,为地方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筑牢法治屏障。要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像“污水处理厂”一样,让矛盾纠纷经过司法程序“过滤”处理实现“达标排放”,让案件当事人“吵吵闹闹进来、平平和和出去”。要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树立“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理念,在法律框架内统筹兼顾法理、事理、情理,以严谨规范的司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守护基层和谐稳定。




调研期间,调研组前往秭归法院茅坪人民法庭,实地调研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情况,并与全国劳动模范王华君深入交流,探讨推进法庭志愿服务联络站建设,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联动社会志愿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和长江生态环境守护。在湖北屈姑国际农业集团,调研组走访省人大代表、企业董事长李正伦,调研司法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调研组还前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治中心,实地察看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基层治理协同联动等工作的推进情况,深入了解“覃发国调解工作室”等特色品牌融入县域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
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劲松,宜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夏远亮和相关单位领导参加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