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开了法学院,却从未忘记来时路

发布时间:2026-01-22  访问次数:269

编者按

法治不是孤立的制度运转,而是多方共筑的生态。它需要裁判者的智慧,需要代理人的专业,需要学者的灼见,需要全社会共同的信仰。

本期让我们聚焦律师界代表的声音——他们既是法庭上理性的代言人,也是法治进程中积极的实践者与观察者。

从法学院的同卷灯火,到法治上的同向而行。同为法律人,法官和律师虽已离开法学院,却从未忘记来时路:虽然岗位有别,使命各异,但始终向着同一个方向——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正义的标尺丈量每一份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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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全省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创新举措印象深刻,如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善意文明司法等,切实降低了司法办案对企业的影响,帮助众多困难企业重获生机,这对基层经济意义重大。

作为村书记,我见证了这些举措如何助力乡村企业走出困境,带动就业与产业发展。

作为律师,我深感这些实践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树立了典范。

期待法院继续深化这些创新举措,为基层经济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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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从事破产业务的律师代表,我要为湖北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点赞。

近年来,湖北各级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出清功能,坚持“当破则破”“应救尽救”,不断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为优化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展现了法院担当。

建议推动成立省级破产管理人协会,并指导监督全省破产管理人队伍规范运作、高效履职,为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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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我深感2025年湖北法院工作的务实与担当。

一方面,以全方位司法服务精准护航市场主体、激发新质生产力,系统构建了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另一方面,通过办案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强化审判监督与执行权威,实质性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夯实了社会治理的法治根基。

期待未来在共筑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深化互动,凝聚更强法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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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湖北法院在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建议法院在推动诉讼与非诉机制有机衔接上持续发力,充分发挥公益调解与商事调解的各自优势,整合多方力量参与、协同化解纠纷,推动更多专业调解力量向基层、向线上、向疑难案件汇聚,助力矛盾纠纷更高效、更专业地化解,共同优化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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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湖北法院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庭长挂职乡镇党委委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

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力度,切实加强与司法所、乡镇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鼓励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将可能进入诉讼的矛盾纠纷早化解、早解决,切实将纠纷矛盾解决于萌芽状态。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省法院办公室、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