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讲团来湖北省法院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作者: 陆明、肖阳    发布时间:2024-08-17  访问次数:5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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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6日,湖北省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邀请湖北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政法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国荣作宣讲报告。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宣讲会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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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会上,王国荣以《迈进强国新征程 奏响改革最强音》为题作宣讲报告,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决定》,从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基本要求等四个方面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了全面宣讲和深入解读。报告内容丰富、全面系统、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和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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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劝荣强调,全省各级法院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掀起学习的新热潮。

 一是要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理论学习没有捷径,辅导授课帮助开拓思维、打开格局,同时更要坚持自学为主,通过逐字逐句学习原文,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明确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改革和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具体责任。

 二是要树牢改革意识。新时代、新征程必定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改革才有出路。全省各级法院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树牢改革思维、增强改革意识、提高改革能力、锻造改革本领,以更实举措破解掣肘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卡点难题,求真务实推进司法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要坚持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谋划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司法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和审判工作的现代化也必须与党中央总体布局保持高度一致,不能各行其是、另搞一套,确保司法改革方向正确、于法有据、稳妥有序。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能动履职,精准对接省委和最高法院各项重大改革部署,力争在推动理念变革、机制创新、人力资源配置优化等方面有所作为,以微改革推动大进步、以小调整实现大发展,助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宣讲会。

 省法院院领导、厅级干部和机关全体干警在主会场聆听报告,各直属法院院领导和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学习。



编辑: 邓昭玲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