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谈 | 武汉中院院长刘太平:彰显龙头担当 持续走在前列
省委省政府“新春第一会”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殷切期望,系统阐释、深刻回答了“什么是支点、建设什么样的支点、怎样建设支点”这一重要命题,吹响了加快建成支点的冲锋号角。刚刚结束的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王忠林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为全省政法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和有力遵循。
作为省会城市法院的一院之长,我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领导干部要有强烈责任感”的殷殷教悔,团结带领全市法院干警,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部署安排,持续树牢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强基意识和争先意识,坚持干字当头、狠抓九分落实,努力当好龙头、持续走在前列,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新的一年,武汉法院将按照“12345”工作思路,即围绕“全面巩固提升”总体目标;开展好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优化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在审判执行质效、实质解纷能力、“荆楚雷霆 武汉行动”三方面有所提升;做优知识产权、破产、环境资源、重大案件四个特色审判品牌;抓好政治建设、制约监督、多元解纷、争先创优和队伍建设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扛牢政治建设这一首责。把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落脚点,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审判执行工作,抓实融为一体的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树牢“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司法理念,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二是确保审判执行权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紧盯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健全完善科学、精简、高效审判质量和全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形成办案主体自我管理、院庭长监管和专责部门监管的立体监管体系,落实落细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和合议庭的制度功能,用好“四类案件”、院庭长阅核、日常抽查评查、智能化监管等监督管理手段,严格落实繁简分流、分段集约、执行公开、交叉执行等执行监管措施,做实“全院、全员、全过程”的审判管理格局。
三是始终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质化解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政主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纵深推进法官进社区进网格、做实调解平台“三进”等多元解纷“十项重点任务”,深化金融、物业、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的多元解纷,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民生案件,持续抓好立审执衔接、判后答疑和纠治程序空转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质量,严格落实“有信必复”工作要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四是压实争先创优的主体责任。树牢精品意识和品牌战略,不断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着力提升每一份文书、每一场庭审、每一次调研的质量水平,在更多领域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武汉模式”。持续深化“荆楚雷霆 武汉行动”,加强执行“一性两化”建设,着力攻坚涉民生案件,形成破解“执行难”武汉经验。深化“一庭一品”“一庭一专”培育,积极创建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打造新时代人民法庭“武汉样板”。
五是把严的基调贯穿队伍建设始终。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专业能力建设、通识能力建设和群众工作能力培养,在更多领域培养出一流领军人才。进一步做实严管就是厚爱,不断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为支点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