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展播(2)| 50天跑出拯救加速度
——武汉破产法庭审结成立后首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

发布时间:2023-08-14  访问次数:3355

基本案情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科)于199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营安保运营、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安保产品研发与制造等境内外安防安保类业务,是国内少数能够同时覆盖信息安全、工业安全、人身安全的安防安保企业。自2015年起,公司因连续并购、快速扩张,加之经济下行压力增加、融资政策趋紧及新冠疫情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经营状况迅速恶化,连续多年亏损,并于2017年因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债券交叉违约而爆发债务危机,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2年6月,债权人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中安科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武汉中院申请破产重整。

 为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2022年7月1日武汉中院决定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

 预重整期间,公开招募到投资人引入投资资金12亿元,制定的现金清偿和股票抵债相结合的预重整方案获债权人分组表决高票通过。11月2日,临时管理人向武汉中院提交公司预重整工作报告。

 2022年11月4日,武汉中院裁定受理中安科破产重整案。

 2022年12月6日上午,武汉中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各债权表决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同日下午,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当日,武汉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中安科于17日内完成了12亿投资款收取、股票划转、现金清偿或提存、留存等事项。

 12月23日,武汉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破产重整程序。至此,中安科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取得圆满成功。

36.png          本案是武汉破产法庭挂牌成立后审结的首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件审理过程中,武汉破产法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争取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三级政府支持,层报省高院、最高法院和证监会提前介入、指导和审批;充分发挥预重整制度功能,指导破产管理人依法合规开展预重整,有效前移、衔接重整程序工作,预重整期间完成了债权审查、财产状况调查、投资人招募、预重整方案制定和表决等工作。在预重整基础上,武汉破产法庭在得到证监会和最高法院批准后及时受理该案,最大限度缩短重整程序节点,高效推进重整工作。结合公司小额债权人人数较多的实际情况,采取职工债权全额现金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在担保财产清算价值内优先清偿、普通债权以“现金清偿+以股抵债”组合清偿的方式,实现债权清偿率100%,维护了广大债权人的利益。

 中安科案重整用时33天,重整计划执行用时17天,成功化解上市公司债务38.56亿元,同时协助深层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跑出了挽救上市公司质量的加速度。



编辑: 蔡继涛 曹波
文章出处: 省法院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