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举办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10-07  访问次数:835

“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如何加快推进国家赔偿审判理念现代化?”“国家赔偿审判如何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司法救助如何推进‘当下救’‘长久助’衔接机制?”为提升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业务水平,9月25日至28日,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业务培训班在武汉举办,全省三级法院选派负责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工作的业务骨干共计15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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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围绕如何提升国家赔偿审判质效、提高司法救助规范化水平和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及司法救助工作队伍的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学习研究。省法院一级高级法官夏明权在开班仪式上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加强类案调研指导、统一裁判标准和程序正当性建设,不断提高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依法办理了一批国家赔偿案件,三年来共向7589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37亿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下一步要从四个方面做好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国家赔偿对倒逼国家公权力依法规范行使发挥着重要作用,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各级法院要把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置于法院整体工作的“大盘子”思考谋划,从全局的角度统筹推进工作,做到“当赔则赔”“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二是要强化权利救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为着力点,通过权利救济、弥补损害、救助群众,进一步提升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充分保障民生权益。三是要树立现代化审判理念,着力构建工作新格局。各级法院要全面推动理念更新、作风改进、能力提升,把“能动司法”贯穿始终,增强“如我在诉”的意识,扎实推进“有信必复”工作,善于并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着力提升案件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四是要狠抓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全省法院要着力培育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专业化人才队伍,强化政治素质建设,加强业务素质提升,提高准确适用法律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化解矛盾能力、释法说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从源头上提高办案质量,推动队伍能力素质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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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赔偿办副主任苏戈、徐超法官分别为学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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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充实,专题讲座形式多样,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实操培训并重,案例讲授和问题剖析结合紧密,并通过廉政教育课、观看廉政专题影片、开展业务讨论等活动提升学习效果。培训学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授课内容丰富、思路开阔、业务性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使参训学员受益匪浅,对解决实务中遇到的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编辑: 邓昭玲 胡振琪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