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两个案例入选第二届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公布了第二届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结果,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和远安县人民法院党建创新案例入选。
通报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围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大力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引导法院各级党组织广大干警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建设为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在喜迎二十大召开之际,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第二届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推介活动,评选出优秀案例60个。
通报认为,这些优秀案例充分展示了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党建工作创新、全面提高法院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具体成效和实践成果。体现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原则要求,普遍具有站位高、理念新、落点准、抓手实的特点,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操作性、实效性和示范性。
湖北法院入选 第二届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名单
学习点亮理想,青春彰显担当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青年干警培养工作,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明确三项重点任务:一是上好“政治课”,研学理论强“底气”。二是上好“实践课”,历练本领增“锐气”。三是上好“精品课”,激活动力聚“朝气”。
以法院党支部为依托,组建五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坚持每周一学,利用“沙龙书屋”开展集中学习交流。将院领导分别编入五个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立“导师制”并确定“结对”名单,“导师”带头发言,“学员”一一交流。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总对总”“点对点”帮带,组织小组青年干警列席党组理论中心组、参加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30余场次,促进青年干警在学思践悟中加快成长成才。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先后联合工商联、辖区企业、乡村振兴示范村等党支部开展联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场。分批组织支部青年干警走进革命老区红安、袁书堂革命纪念馆、保康县尧治河村等地,用“沉浸式”学习体验,让教育内容“活起来”。积极邀请党校老师、高校教授、纪委干部等来院授课,不断拓宽青年干警知识广度深度,提升青年综合素养。把理论学习融入到“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组织青年干警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法律六进”、文明创建等活动,自觉参与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共计200余人次。同时,调整11名优秀青年干警下沉至法庭工作,引导青年干警主动与群众面对面接触,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当好服务群众“贴心人”,以实际行动检验理论学习成果。结合小组日常学习情况,每季度进行考评。通过开展知识测试、主题辩论、专题交流等形式,对学习效果进行考核,对成长情况进行把脉。根据季度考评情况,确定年度“读书之星”“青年岗位能手”“司法服务能手”等并在全院表彰,以考评结果推动青年干警勤学善思、精业笃行,以先进模范促进青年干警提升能力、提振精神。
老河口市法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三个一批”工作要求,在青年干警选、育、管、用上做好统筹谋划,取得了积极成效。该院连续两年获评“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并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先进组织单位”“全省书香法院”等多项集体荣誉称号,并被荣记集体二等功。6个集体、15名个人先后获得上级表彰。2名“80后”干警进入领导班子,4名“80后”“90后”干警提拔为中层副职,党员平均年龄降低了8岁,队伍梯次培养局面基本形成。青年干警们在干中学、在学中干,营造了多读书善学习的“研究型”法院氛围。青年干警撰文59次被各级媒体转发,3名干警3篇读书征文入选《楚天法治》专刊。
党员“1+N”朋友圈
远安县人民法院
2019年以来,远安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机关党的建设必须走在前、作表率”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责定位,着力探索打破内循环、跳出舒适圈、拓展朋友圈的机关党建新路径。
远安法院从干部队伍连续13年零违纪的记录中探寻规律,从党员“怎样交友、交什么友”出发,提出“党员朋友圈”的概念,制定印发《“党员‘1+N’朋友圈”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方案》,通过“1+N”结对机制,促进党员和退休老干部、基层群众、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交朋友,实现净化朋友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三位一体”的综合效果。
做前辈忘年交。制定《“1+1”帮带联建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在职党员“一对一”结对退休老干部。离岗不离心,每季度上门走访慰问,传递组织关心关爱;开展送学上门,与老同志共同学习最新法律和老干部工作政策;建立荣誉退休制度,邀请老同志为年轻干警宣讲党史院史,传承艰苦奋斗光荣传统。
做群众知心人。党员干部率先“扛红旗、当标杆”,积极打造“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每名党员包保15-20户小区居民,上门开展疫情防控、文明创建、防范养老电信诈骗宣传、调解邻里纠纷等活动,助力解决基层难题30余件。真情连亲结对,每名党员结对5名农村困难群众,深入田间地头“察民情、解民优、暖民心”,帮助“穷亲戚”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落实帮扶款物4.6万元,提供产业资金30.5万元,促进村集体收入稳定增收。疫情期间帮助挂点帮扶村群众抢抓农时活动,被中央电视台《现场》栏目直播点赞。发挥本职特长,围绕继承赡养、婚姻邻里、物业纠纷等民生热点,深入乡镇和村居开展巡回法庭和《民法典》宣讲,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做企业守护者。加强法企互动,推动城区人民法庭向“工业园区人民法庭”转型,实行“1+3”党员联系企业服务机制。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功能,稳妥执结马得盈陶瓷有限公司执行案件,帮助濒临倒闭企业“涅槃重生”,400名职工稳定就业,得到地方党委县政府高度肯定,服务企业工作经验10次被《湖北日报》等媒体推介。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改革,组建诉调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工会、交管、律所等多部门建立在线诉调对接,调解成功率达74.3%,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降低企业矛盾纠纷化解成本。远安县“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模式受到省市两级总工会高度评价,一站式服务质效评估指标长期位列全省前三、全市第一。
做法治领航员。法院领导带头到政府系统开展依法行政主题宣讲,带动年轻党员走进行政机关和学校开展防治酒驾、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等法治宣讲活动,不断拓展朋友圈。广开言路、开门接受监督,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112人次。与检察机关共建共享,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和文体联谊活动,共同参加法律业务培训,打造法治共同体。
党员“1+N”朋友圈全面链接组织与群体,成为干群沟通的桥梁、司法为民的模板、法德传导的阵地。创建党员“1+N”朋友圈,净化了党员生活圈,锤炼了党员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成效日益显著。远安法院先后荣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两项国字号荣誉,成为全省唯一拥有此两项殊荣的基层法院;连续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表彰为“全省先进法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平安湖北建设先进集体”等县级以上集体荣誉69项。全院连续14年无赴省进京涉诉信访案件,连续13年无一人违纪违法,干警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58人次,涌现出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程忠、全市法院“十佳女法官”王莉娟等一批党性强、业务精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