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265名劳动者将获600万以上补偿
“法官您辛苦了,对这个案子的调解结果,我们都非常满意。”11月27日上午,王先生代表265名劳动者来到大冶法院表达了对承办法官感激之情。这是大冶法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挂牌以来,调解成功的第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案件执行后,265名劳动者可获得600万以上补偿。
大冶某纺织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成立于2009年9月,近年来因经济环境及自身经营等原因公司连年亏损,处境十分困难。2018年10月,公司停产,刘某祥、王某志、闻某军等265名职工放假待岗,同年12月,职工接到通知后陆续到岗生产。2019年春节假后,265名职工以劳动报酬低、工作强度大、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为由集体罢工,要求公司发放历年未足额支付的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双方协商未果。2019年2月,公司向政府报告,请求协助解决职工罢工问题,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后,公司单方决定2月16日再次复工生产,并通知全体职工到岗,职工到岗后拒绝生产,公司再度被迫停产。
2019年7月,刘某祥、王某志、闻某军等265名职工向大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265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生活费等。大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纺织公司应于15日内支付265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7万元、生活费206万元。
9月29日,265名职工在劳动仲裁期间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当天正是大冶法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挂牌后第一个工作日。在法院执行局迅速出动40余名干警,对被申请人纺织公司机械设备进行查封同时,法院立案庭庭长朱光华邀请市总工会副主席黄潮汛赴该公司,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前期介入工作,将联席会议开到涉争议企业现场,深入了解职工与公司之间矛盾集结点及可调和空间,并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答疑。
10月,该公司以265名职工实施集体罢工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和基本劳动纪律等为由,向大冶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无需支付265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生活费,并由职工赔偿公司停产损失。
因案情重大,涉及人员众多,如处理不慎,可能会形成长期性、群体性申诉、上访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大冶法院运用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以期通过诉调对接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既帮助企业解除困扰,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案承办法官和工会工作人员、劳动仲裁阶段法律援助律师等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企业困难、企业停产的深层原因、惠商政策落实情况、劳动争议调解及职工阶段性诉求等情况,多次与职工代表和部分劳动者座谈,劝导职工正当维权,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部分职工多次轮番来法院找承办法官“谈一谈”,该法官都耐心细致做工作,安抚情绪。与此同时,大冶法院积极争取多个部门单位支持,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市政法委多次组织劳动局、仲裁院、工会等相关部门到法院召开座谈会,参与组织协调。
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最终自愿和解达成协议,法院裁定解除劳动关系,纺织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前支付265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