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让89岁老母亲住猪圈被拘留

作者: 汪盛华 马礼进/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5-03  访问次数:1766

宣恩县万寨乡千师营村李某某有房有存款,却让89岁老母亲何某某住猪圈,4月26日被拘留。

据悉,1928年出生的何某某老人现有两儿一女,女儿已出嫁,当初分家时,按照农村习俗大儿子负责老母亲的衣食住行,小儿子负责老父亲的生活起居。后来老父亲过世后,小儿子便常年在外打工,身体健康的老母亲则继续和大儿子李某某一起生活,并协助其务农。李某某夫妻见老母亲不光自己生活能自理,还能帮忙干农活便满心欢喜。

可是近年来,老母亲身体大不如以前,加上年事已高、严重驼背,变得体弱多病,行走都有些困难。老大李某某夫妻便认为89岁的老母亲是自己的负担,便要求小儿子和女儿都要养老,承担责任。但小儿子和女儿认为老大出尔反尔,当初母亲能做农活、能带来收入时争着“尽孝”,现在老母亲需要人照顾时,就谈“责任”。由于小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女儿早年出嫁,老大认为是负担,谁来养老便成了“大难题”。老大李某某夫妻为发泄单独养老的不满,便经常辱骂老母亲,并将其赶出主屋,让老母亲住在房屋旁边的一间8平方米的小屋,任其自生自灭。一段时间后,老大李某某夫妻见小儿子和女儿无任何反应,便变本加厉连这间小屋也不让老母亲里吃住了,老人只好在猪圈里住了20多天。为妥善解决养老问题,老人只得起诉了3个儿女。

宣恩县人民法院2016年12月16日调解结案:由二儿子给老母亲提供生活居所;从2016年12月起,老人的3个儿女每人每月给老人付300元赡养费;如果老人患病,医疗费据实由3个儿女分摊。于是,老人住在了二儿子家里;该付给老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二儿子和女儿按月付了。可是,大儿子李某某两口子却至今分文不付。

4月26日,宣恩县人民法院接到举报,得知李某某在家中,法院执行局的5名法警立即赶到万寨乡千师营村将李某某控制,并带上警车。一路上,李某某不断谩骂法警。在县法院羁押室,执行局干警要求李某某立即支付300元的生活费给老母亲。李某某表示自己身无分文,对支付生活费的要求予以回绝,并继续辱骂法院干警说:“老子又没犯法,你们凭什么抓我!”法院干警立即进行司法查询,发现李某某在银行尚有存款10225元。

当日上午11:10时,李某被送进了宣恩县拘留所。10225元的存款日前已被法院冻结,将定期支付给老母亲何某某作为生活费。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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