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劝荣院长: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 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

发布时间:2019-09-02  访问次数: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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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省法院青年工作会议在嘉鱼县召开。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强调,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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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劝荣院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和提高竞争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在履行审判职能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力推进涉营商环境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作出人民法院应有的贡献。

游劝荣院长强调,法院的一切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更多是通过营造税收优惠、土地优惠等硬环境推动发展,当前经济社会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法治软环境。全省各级法院必须主动把握和适应经济发展新要求,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切实增强契约意识,依法履行职责使命,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服务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审判力量。

游劝荣院长要求,要提高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力度坚决避免因采取审判执行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通过公正裁判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要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合理划分企业责任与企业家责任,保障守法企业和守法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要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加大对行政机关不作为等案件的审理力度,依法支持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维护行政协议的有效性和稳定性,要研究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案件的裁判标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要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坚持各类经济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平等、发展机会平等原则,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理念,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依法严惩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特别是要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要建设完善的诚信体系,健全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提升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智能化水平,缩短案件执行周期;健全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共享和惩戒信息反馈机制,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力度;加强对司法强制措施的综合运用,加大对抗拒执行打击力度,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