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法院审理贷款诈骗案

作者: 李欣蔓    发布时间:2018-10-17  访问次数:4956

身份证一直在身上,却莫名其妙背上了3000元贷款?近日,襄阳市樊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贷款诈骗案。

大三学生小杨突然接到了某借贷平台发来的短信,通知他还款日到了。小杨一头雾水,完全记不起自己曾办理过手机分期贷款。小杨打电话过去咨询,平台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他,59日他办理了手机分期贷款3000元,并提供了办理界面的截图。经小杨核对,身份证、学生证等个人信息、照片都是正确的,而他的证件一直都随身携带着。带着这个疑问,小杨在家人的陪同下去报了警。

随后,警方又陆续接到了其他19名学生的报案,每个案件都是跟小杨一样的情况。经过调查,警方锁定了借贷平台的工作人员张某。9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张某供述,他长期在各个校园跑业务,认识了不少大学生,经常跟他们一起喝酒、吃饭,关系不错。近期手头太紧,就想到了借用大学生的证件去办理手机贷款的办法。每次借证件,他都谎称是为了冲业务量,贷款不会真的办理下来。贷款批下来后,他就到手机店跟老板说学生要求换一家店购买,把钱拿走自己使用。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信息,诈骗金融机构贷款共计6846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贷款诈骗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并退赔被害单位。(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